北市府定义大巨蛋漏水裁罚标准 活动期间外漏水照罚
大巨蛋漏水状况不断,依照远雄与台北市政府的协议,必须在明(31)日前完成补强,若未改善将1天罚10万元。(黄敬文摄)
大巨蛋漏水状况不断,依照远雄与台北市政府的协议,必须在明(31)日前完成补强,若未改善将1天罚10万元,民进党议员颜若芳今(30)日质询台北市长蒋万安将如何定义漏水以及裁罚标准,若大巨蛋在没有活动期间持续漏水,是否仍会开罚;台北市体育局长王泓翔说明,罚款可以回溯,假设11月6日发现漏水,将回朔到11月1日开始罚款。
颜若芳指出,台北大巨蛋若11月仍持续漏水,北市府将将开罚,但该如何定义漏水以及裁罚标准,若只能够过观众检举或体育局派员发现才能裁罚,如果台北大巨蛋在没有活动期间仍持续漏水,这部分会「1天1罚」吗?
局长王泓翔说明,虽然一定要有举办活动,才能知道大巨蛋是否会继续漏水,但罚款可以回溯,举例来说,假设10月31日限期改善期限过了之后,在11月6日发现漏水情形,可以回朔到11月1日开始1天1罚。
台北市长蒋万安强调,都是依照合约,所以主要针对场馆、球体如果再有漏水的情形,那依照合约市府1天可以开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