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主秘骂「你说明个屁」 女科员告不成 声请自诉被驳

台北市政府交管处主秘骂女科员「你说明个屁」,女提告不成,声请自诉遭驳回。图为台北市政府。(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政府交通管制工程处施姓主任秘书,2022年骂陈姓女科员「你说明个屁」,陈女疑认为遭职场霸凌愤而提告,检方不起诉后,她声请准许提起自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施虽是一时情绪性的侮辱言词,但仅此一语,未有重复谩骂情况,难认有侮辱的意欲,不构成犯罪,驳回陈女声请确定。

陈女提告指称,2022年9月29日上午,施在办公室对她辱骂「你说明个屁」,足以贬损名誉及社会评价,施涉有公然侮辱等罪嫌,在检方对施处分不起诉确定后,她向北院声请准许提起自诉。

施解释,当天是开处务会议,陈女负责北市议会列管关于工程处的案件,以往只要整理交工处被列管的案件就好,但她当天把交通局、停车管理处及公共运输处被列管的案件也都列进来,开会当时处长有质疑为何列出其他单位案件,请施在会议后处理,他才会跟陈沟通。

施说,陈女做错事情,跟她讲,她一直辩;辩不过就把秘书室拉下水,她说跟秘书室协调是说谎,所以才会说协调个屁,「我不是要侮辱告诉人」、「我承认我当天说的话语气有点重。」

法官认为,施不论是「说明个屁」或「协调个屁」,都是指陈女口出的说明或协调,如屁一般,不堪闻问,依一般社会观念,具贬抑她的人格意味;在公部门办公环境下所为,施与陈具上下属关系,也非友人间的嬉笑怒骂,在此情境下,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范围,堪认施的言论客观上是侮辱性言论。

但法官认为,施基于一时情绪,以不堪的侮辱言论意图反驳陈女的说词,固有失庄重,不符其身为上司,面对下属所应有的处事态度,然其一时情绪所言,且仅此一语,未有重复谩骂之情,很难认定有侮辱之意欲,无从以公然侮辱罪相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