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官骑车上班遇死劫!失控撞大货车身亡 驾驶乱停遭起诉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警局少年队预防组庄姓组长去年3月27日上午骑车上班,行经南港区市民大道8段时,擦撞到路边爆闪灯,再碰撞路边大货车左后车尾,向前滑行倒地,送医抢救仍回天乏术。士林地检署认,庄姓警官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为肇事主因,邱姓驾驶未将爆闪灯放正确位置,为肇事次因,仍依过失致死罪起诉。

起诉指出,71岁邱姓驾驶案发当日上午8时50分,因世界明珠工地5号门未开启,故将大货车暂停在人行道车,并下车放置爆闪灯,58岁庄姓组长骑机车以时速73公里行经该处(该路段限速50公里),不慎碰撞到爆闪灯,因而失控,再碰撞大货车左后车尾,向前滑行后倒地,经送医仍因多重钝创骨折并血胸及第一颈椎脱位死亡。痛失丈夫的林妻和庄姓组长胞弟决定提告。

邱姓驾驶坦承说,将大货车临停路边,放置爆闪灯作为防护措施,将爆闪灯放外一点是避免有车撞上大货车,而庄姓骑士是骑车撞到爆闪灯后失控,滑行超过大货车后撞上铁护栏。

▲台北市少年警察队预防组庄姓组长骑车上班途中自撞大货车送医不治。(资料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检警根据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认,庄姓组长骑车,未注意车前状况并随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肇事主因;邱男则因爆闪灯移置位置不当,为肇事次因,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建请法院考量邱男自首,减轻其刑。

至于,家属认世界明珠工地负责人、主任及邱男靠行登记的搬家公司负责人等4人,同涉过失致死罪,一并提起告诉。

检方调查认,大货车是邱男自行出资39万购买,靠行登记在某搬家公司名下,当天是接到暱称LINE「公司李小姐」传简讯通知,才驾车到工地,并非王姓负责人通知,其余被告也没在现场,且事故鉴定指出肇事主因、次因,难认不在场被告与事故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4人予以不起诉。

据悉,2线3星庄姓组长是台湾警察专科学校第3期毕业生,已婚育有2名女儿,近5年担任少年警察队预防组长,以认真负责和和善待人闻名。他平时从汐止骑摩托车上班至信义区,不料在途中遇上意外,令家人和同事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