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跨辖缉毒」险与友军拔枪驳火 基层揭警界办案陋习

北市中正二分局昨天晚上10时正执行缉毒案,自北市士林尾随李姓毒贩的车辆,一路开车来到三重区的成功路。(图 / 刘咏韵翻摄)

台北市中山分局昨(7)日晚间前往新北市三重区围捕毒贩,一度误传警匪当街驳火案,还让辖区警方一度也拔枪,险发生对峙状况。虽然警方还原真相称是「跨辖缉毒」,但中山警虽然坚称有向新北通报跨区办案,但新北警则回应绝无接到通报。对此,多位员警透露,警界一向存在「不让越区办案的恶习」,并直言:「上面的大长官会检讨为什么在你自己的辖区被查到案件或是赌场。」

事实上,根据警政署规定,越区办案如查证探访、搜证阶段,或是最后执行搜索抓人、查扣证物,员警若有携带枪械,本应向辖区的勤指中心通报越区,通报内容包含执行的时间地点、车辆车号、人数、枪械弹药数。

「通报是担心怕误伤同事。」基层员警指出。一般跨区若配枪出门,按规定会打通报单,如出勤人员、枪枝数量以及车号,并非不让警方跨区办案。他进一步表示,当地分局往往厌恶被越区,此不外乎「上面的大长官会检讨为什么在你自己辖区被查到案件或是赌场,辖区被查到赌场,要做风纪清查,看看赌客、老板跟员警有没有关系」、「有时候上面不爽就直接把你换单位了」。

员警说明,警察之所以怕越区,是因为怕责任的管区、刑责区(派出所、侦查队而已)被查获案件,尤其大量赃证物或是大赌场,小则处分、开会被检讨难看,大则倒台、被法办。

对此,一名刑警透露,各单位主官对于「守土有责」的观念根深蒂固,因此他单位的越区办案十分重视,常常遭越区查获案件后,也会有不少责难及检讨,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排斥他单位来越区的组织文化。

更有刑警说,有警察看到他单位要来越区的通报单,势必竭尽全力去「干扰」或「共同侦办」。因此可想而知,为了避免自己要越区的案件遭干扰,就会可能会选择「不通报」或「错误通报」的情况发生。

资深警官不讳言指出,「警察机关通报越区办案」机制行之有年,设置原因是为了避免警察机关到他单位辖区遭误认为歹徒,因此规定于管辖区外执行搜索、逮捕、拘提时须通报当地警察机关,若有需要警力支援也可请求会同办理。惟因警界长久陋习,不让他辖「越区办案」,因警察长官都希望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要让别人「侵门踏户越区抢走绩效」,且有些案类的奖惩规定,例如枪枝、毒品工厂、赌场等还设置有检讨被查获地点警勤区查处不力的惩处规定,理由是「未落实经营掌握辖区状况」。

不过基层派出所也有抱怨,认为现代化社区不像过去乡村社区,勤区要实施家户访查有难度、部分居民不像过去对警察友善,甚至太认真的警察挨家挨户拜访还会被误认为是不是诈骗集团,况且查访也没有强制力,若从事犯罪者刻意闭门规避,也难以发现犯罪。

久而久之部分警察单位被检讨怕了,到后来便走火入魔,被通报单位接获通报就会派出优势警力(警网)加强通报位置的巡逻、盘查,努力找出潜伏的办案人员,甚至先率队突击可疑通报位置目标「访查」弄散现场,目的就是要「弄臭」、避免被他单位越区查获。过去就曾发国道警察干扰他辖在休息站侦办案件的争议事件。

但站在社会大众的眼里,无论是哪个单位的警察,皆有犯罪侦查的任务,不应存有本位主义,警政高层应该思考改变越区通报规定及惩处的思维逻辑,不要让基层为了避免被处分,而有抢功或搞破坏,反倒让歹徒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