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狼师幼儿园 监委公布姓氏园名
针对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男教师涉性侵女童案,国民党16日举行记者会,北市议会党团书记长张斯纲(右)、市议员钟沛君(左)表示保护儿少应以修法补足不足,而非透过政治追杀和斗争达成目的。(实习摄影记者刘伟宏摄)
台北市某私立幼儿园教保员去年涉性侵女童,监委16日宣布,立案调查台北市政府是否善尽调查及监督之责。恪于《儿少法》规定,媒体报导该案,并未揭露幼儿园名称及涉案者姓氏,但监委昨以公共利益为由,直接公布是「私立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涉案教保员姓毛,并强调立法精神是避免曝露被害儿少身分资讯,造成二度伤害,但为公益目的,加害人相关讯息「该揭露就揭露」。
监委叶大华、田秋堇、纪惠容表示,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于2022年至2023年间爆发负责人暨园长之子毛姓教保员,疑似对10余名幼童性侵害、性骚扰,该园经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裁定已于去年停业,监委则立案调查北市府有无依法善尽调查及监督之责。
由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69条规定,媒体报导「不得揭示足以识别被害儿童及少年身分资讯」,法条文字模糊,媒体处理此类新闻,因深怕触法,皆模糊带过,外界则质疑该法是在保护加害人,造成更多不知情的父母继续把子女送入虎口。
叶大华认为,若案情严重,为避免加害人有持续侵害行为,基于公益目的,「该揭露讯息就揭露」,况且《儿少法》第69条第4项规定,「经行政机关邀集相关机关、儿童及少年福利团体与报业商业同业公会代表共同审议后,认为有公开的必要,不在此限」,可透过地方政府的审议会机制,评断媒体是否有过度揭露的风险。
监委强调,《儿少法》第69条立法理由及精神,主要在于避免造成被害儿少身分资讯被识别而曝露其隐私,致造成二度伤害,而不是要包庇加害人。
监委并质疑,北市府今年3月12日发布该案行政调查结果新闻稿,既已作成公布姓名及机构名称的行政处分,且该园已于去年停业,新闻稿却又不揭露该园名称,「实有自相矛盾之处」。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昨也提出《儿少法》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明订媒体可依加害者「再犯危险程度」、适度揭露其个资,让民众可以提前掌握「有危险者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