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生育奖励加码 去年12月25日出生即适用

台北市长蒋万安26日赴议会报告市府追加减预算,其中幸福育儿、开创教育、长照关怀及全民运动等4大新政,将需增加18.46亿元。(范扬光摄)

台北市加码补助生育奖励金,今年4月4日后出生的新生儿适用,议会民政委员会决议把资格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昨经议会法规会审查通过,将送议会大会二、三读,经三读后预估有3800名新生儿受惠。

市长蒋万安选前提出生育奖励翻倍政见,第1胎4万元、第2胎4.5万元、第3胎5万元,北市民政局预估经费8亿7000万元,去年已编列4亿1000万元,须追加4亿6000万元预算,今年将有2万3096名新生儿受惠,4月4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

不过,台北市议员洪婉臻、秦慧珠、柳采葳及张文洁提案盼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或今年1月1日。柳采葳表示,生育奖励金加码既然是蒋万安选前承诺,适用日期应回溯到蒋上任第1天,不要有任何差别待遇;张文洁也说,照顾孩子不要分时间,政策能减轻家长负担,适用时间应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

民政委员会前天讨论后,决议请市府研议奖励金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奖励办法昨送进法规会,议员陈政忠建议第2胎及第3胎生育奖励金级距应加大,比如第1胎领4万元、第2胎5万元、第3胎奖励金依相同比例提高,才有鼓励效果。

民政局长陈永德解释,修改生育奖励金办法有既定程序,加上未有回溯先例,才订于4月4日出生后新生儿适用新制,在儿童节施行就很有意义。

他说,8亿7000万元预算可支应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经费,民政局不会再追加第2次预算,如不够将动用第二备金,议会决议后市府会再修正办法,经市政会议通过,时程约1个多月,不影响生育奖励金回溯日期。

陈永德还提到,台北市民众生第2胎比例近4成,第3胎不到1成,提升补助级距并不会影响预算太多,未来会根据议员建议研议。

最后法规会通过生育奖励金回溯至去年12月25日新生儿,大会将二、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