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地緣風險 京元電決議出售陸子公司京隆科技全數股權

京元电总经理张高薰。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京元电(2449)今日赴证交所宣布重大讯息,决议出售持有苏州子公司京隆科技92.1619% 股权,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85亿元,约为新台币217.15亿元,预定今年3季完成交易,交易后京元电持股为零。

京元电此次交易将处分利益约为38.27亿元,每股纯益增加约3.13元,及每股净值增加约3.23元。京元电董事会决议,为回馈长期支持本公司之股东,与股东共享投资成果,将此次处分取得之资金提拨约新台币36.68亿元,分别于民国114年及115年每股各加发现金股息1.5元。

京元电表示,近年来由于地缘政治对全球半导体供应链版图的冲击及美国对中国半导体产业科技的限制及贸易实体清单与若干产品禁售的措施影响,半导体制造在中国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变化,市场竞争日趋严峻。京元电子公司充分考量京隆科技公司所处的环境,并衡量京元电子公司未来营运发展成长策略规划和财务资源长期做更有效之运用,董事会因而做出此时退出中国半导体制造业务的决议。

京元电苏州京隆的股份,将出售给King Legacy Investments Limited、Dense Forest Limited、LePower (HK) Limited、Anchor Light Holdings Ltd.、Cypress Solaia Venture Capital SPV、VK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欣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

京元电表示,苏州子公司京隆科技是京元电透过100%持有KYEC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及KYEC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Ltd. 投资KYEC Microelectronics Co., Ltd.间接持有京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称京隆科技公司) 92.1619 %股权。

京元电表示,此次交易价格根据价值结论区间每股人民币8.90元至人民币10.27元,经公司综合评估后,认为处分股权目的、对象及处分的价格应属合理未损及股东权益。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交易的公平性、合理性进行审议通过后提报董事会讨论决议通过。

京隆民国111年度及112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新台币276.19亿元及240.06亿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34 %及33 %;营业利益率分别为24 %及22%;京隆公司获利对京元电子公司合并报表的每股纯益贡献度分别为1.06元及1.13元,其营业收入金额约90 %皆为中国地区当地客户,客户结构与母公司重叠比率不高,相互竞争情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