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征召违法 朱立伦应做好准备

(图/本报系资料照)

不在于个人好恶,旨为程序正义,以保全国民党提名的正当性。国民党主席朱立伦11日表示,将推出最强候选人,也就是外界所猜测的5月17日中常会宣布总统提名人选。无论是侯友宜或郭台铭,国民党都有违反《政党法》及《人民团体法》之虞,特别是后者,情况更为严重。

这次国民党对外宣称,征询「县市首长」、「立法委员」及「中常委」,仅一位立法委员持保留意见外,全数支持以「征召」方式决定总统提名人选。至于征召的相关作业办法,尽管秘书长黄健庭在3月24日与党内唯一表态参选的张亚中会面时,强调一定会有具体的作业流程、评鉴项目、计算标准等等项目,并公诸于世,取信大众。但很遗憾的是,马上就要公布人选,但征召的办法迄今仍付之阙如。

朱立伦6日受访时说,征召会尊重并参考所有科学数据、民众意见,以及立委、县市长等各界重要意见领袖的意见。斗胆问一句,难道这就是黄健庭秘书长所谓的「征召作业办法」吗?

根据《政党法》第五条规定,「政党的组织及运作,应符合民主原则」。敢问,一个没有征召作业办法及规定的决议,符合「民主原则」吗?剥夺党员参与的作法,符合「民主原则」吗?由党主席乾纲独断,再装饰一些聊备一格的意见征询,符合「民主原则」吗?

既便中国国民党员参加公职人员选举提名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提到「必要时得办理征召提名」。但相较同条文的第四项规定,为使选情单纯化,得与「友党」建立协商机制,共同「推荐」一人参选。这就是「征召」以党内为主;而「推荐」则是与友党共推,两者之不同。包括黄健庭秘书长在内的人士,以「张善政」为例,指「征召」包括非党员,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国民党在2022年5月18日中常会上,宣布征召张善政时,他旋即从口袋掏出党证,证实自己已经入党。

其实,张善政当年「被征召」,有违党内相关提名办法第六条规定,需入党满4个月,依规定缴纳党费,具党权者。以张善政在被征召的前一刻,才加入国民党,不符「4个月」的规定,乃属便宜之计。

依《人民团体组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团体有违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机关得予警告、撤销其决议、停止其业务之一部或全部,并限期令其改善。」

因此,如果,国民党违反党内提名办法,又未依《人民团体法》与《政党法》之规定办理总统提名作业,一旦经人告发,极有可能提名无效,这对2024大选,不啻为一项重大冲击。最后关键时刻,朱立伦主席应完备各项提名作业程序,以国祚千秋计。(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