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示「多利鱼」却放低价「巴沙鱼」 北市卫生局开罚4万元!

卫生局稽查发现,有业者用巴沙鱼标示多利鱼。(图/台北市卫生局提供,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北市卫生局今(15)日公布109年度第1季执行生鲜产品抽验专案结果一件不符规定违规业者为台北市中正区「城市商旅股份有限公司德立庄分公司」开放架插牌产品品名将「巴沙鱼」标示为「多利鱼」,依法处抽验地业者新台币4万元罚锾。

台北市卫生局食药科陈怡婷科长指出,卫生局前往超市、卖场餐饮业传统市场贩售场所执行抽验,共计抽验24件,包含贝类7件、虾7件、鱼类6件及蟹4件,检验多重动物用药(48项)、重金属铅及镉,结果均符合规定

但其中1件业者开放架插牌产品品名将「巴沙鱼」标示为「多利鱼」供应消费者,不符规定,卫生局已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规定,处分4万元整罚锾。

▲多利鱼属于价位较高的鲂鱼。

陈怡婷另说明,巴沙鱼属于价位较低的鲇鱼外观鲨鱼鱼型流线修长,又称低眼无齿,多以养殖方式大量生产;多利鱼属于价位较高的鲂鱼,又称镜鱼镜鲳海鲂马头鲷,外型呈椭圆形,最大特征体侧中央有1个蓝黑色圆斑,在台湾市场上易被以加工或料理的型式贩售, 因此不易从外观分辨鱼种

陈怡婷呼吁,卖场、超级市场饭店餐厅等业者,务必正确依实际产品通俗名称或与鱼种名称并列标示,避免误导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违者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及45条规定处4至400万元罚锾。

我们的美丽就用白纸黑字写下来

过期的票券只能丢掉吗?快来兑换东森币复活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