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士大G国6隧道遭客运追撞 「车尾内凹」惨撞烂
国道6号东向国姓隧道,公车追撞宾士休旅车。(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国道6号东向18.9公里处(国姓隧道),10日下午3时55分,发生追撞事故,由施姓司机驾驶的公车,追撞疑似抛锚的宾士休旅车,总共有13人送埔里基督教医院医治疗,所幸伤患均无大碍。
国道6号东向国姓隧道,公车追撞宾士休旅车。(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快官分队长黄昱维表示,宾士休旅车因故障停放于外侧车道,赖姓驾驶人下车向来车挥手,施姓公车司机反应不及,由后方追撞而肇事;事故发生后,一度封闭全线车道,事故后方回堵约1公里,到下午5点35分全线恢复通车。
这起追撞车祸,总共造成13人受伤,包括宾士休旅车2人及公车搭乘客11人,送埔里基督教医院治疗,都是轻伤。
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接获报案后,立即通报缓撞车及巡逻车、消防车、救护车前往现场,经检测2名驾驶人酒测值均为零,至于确切事故原因,仍待后续调查厘清。
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大队长李信义呼吁用路人,安全距离保持好,养足精神上国道,驾车时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离,才能顺利煞停;若精神不济打瞌睡或分心,未注意车前状态而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将吊扣或吊销驾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2条,汽车发生故障不能行驶,应立即设法移置于无碍交通之处,故障车辆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后,均应竖立车辆故障标志,该标志在行车时速40公里路段,应竖立于车身后方5公尺至30公尺路面;
在行车时速逾40公里路段,应竖立于车身后方30公尺至100公尺路面上,交通拥挤路段,应悬挂于车身后部。
国道6号东向国姓隧道,公车追撞宾士休旅车。(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国道6号东向国姓隧道,公车追撞宾士休旅车。(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国道6号东向国姓隧道,公车追撞宾士休旅车。(国道第7公路警察大队提供/廖志晃南投传真)
宾士大G国6隧道遭客运追撞 「车尾内凹」惨撞烂。(翻摄高速公路1968)
宾士大G国6隧道遭客运追撞 「车尾内凹」惨撞烂。(翻摄高速公路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