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垫金主涉借资炒股 检调搜索18路 2人交保

台北地检署

检调获报,有上市柜公司人员与股市作手,为筹措炒股资金,透过证券营业员找上多名金主提供资金,金主则以丙种垫款提供炒股资金,拉擡股价,影响交易秩序,台北地检署28日指挥调查局北机站兵分18路搜索,约谈涉案金主及营业员共10人,检方讯后谕令张姓、吴姓被告2人各以10万元、30万元交保,其余人士无保请回。

调查局北机站获报,多名证券营业员及金主,于2017年2月至6月间,以丙种垫款方式提供资金给部分上市柜公司内部人、股市作手炒作股价,丙垫金主要求对方以股票做质押后,提供资金给投资者炒股并从中赚取利息获利,报请北检检察官指挥侦办。

调查局认为,谢姓、张姓、吴姓等涉案人,涉犯《证券交易法》第18条第1项、第175条第1项的丙种垫款,未经核准经营证券服务事业、第171条第1项第1款的操纵股价等罪嫌,北检28日指挥调查局北机站执行搜索18处,预计讯问被告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