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对待幼儿事件频传 新北幼儿园退费标准新规年底实施增退费机制

新北市教育局修正「新北市教保服务机构收费及退费标准」,预计12月底开始实施。(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配合中央修法及全国大部分县市一致性规范,并为使教保服务机构收退费办法更为周延,新北市教育局邀请幼教团体及家长团体共同研商一年多,完成「新北市教保服务机构收费及退费标准」修正草案,预计12月底开始实施。修正内容包括就读超过三分之二学期不退费,并增列遭不当管教离园可按就读比例退费。

教育局指出,本次「新北市教保服务机构收退费办法」内容修正,着重兼顾幼生就读权益及幼儿园行政作业,并朝符合家长的需求进行修正,其中为保障幼儿就读及家长送托权益,退费项目基准增列杂费,退费修改为学期的三分之二后不退费。

另并增列不当对待幼生退费规定,如教保服务机构人员,对幼儿有身心虐待、不当管教或其他不当对待之行为并经裁罚,并致幼生离园,幼儿园需就全学期收费项目按離园时就讀比例计算退费。教育局表示,目前仅台中与新北有订定相关退费规定。

另符合教保服务机构现场相关行政作业需求,增列临时照顾服务费及行政作业费等收费项目及用途,明订行政作业费收取比例;明订请假定义,并修正因法定传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强制停课的退费规定。

教育局表示,配合教育部我国少子女化对策计划与相关教保服务机构收费修法方向,及调查全国大部分县市一致性的收退费规范,为了衡平家长送托权益及便利教保服务机构,新北市近年持续搜集幼教团体及家长团体意见修订本办法,修法后退费规定将与多数县市趋于一致,并以保障幼生就读权益为主,新办法实施后,让新北市近9万名幼儿的家长更安心送托,教保服务机构对于收退费也更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