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车遭破坏 男子放火烧机车报复遭判1年6月

张男不满车遭破坏,放火烧对方机车报复,台中地院判1年6月。(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张姓男子不满柯女遭破坏他的车子女儿机车,竟买汽油到柯女住处前泼洒她的机车放火报复,火势还延烧波及柯父机车。张男到案否认犯案,但监视影像放火过程全都录,连加油站也都指证。台中地院依放火罪嫌,判他1年6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张男因为柯女破坏他的自小客车及他女儿的机车而心生不满,他在去年6月9日下午开车到南投县鱼池日月潭的1处加油站购买1至2公升的汽油,并在17日凌晨带装有汽油的宝特瓶,走到柯女位于乌日区的住处前,以汽油泼洒在柯女的机车上,再以打火机点燃长条物引燃机车,并延烧到停在旁边的柯父机车。

消防队到场灭火,柯姓父、女的两辆机车受损,警方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追查发现竟是纵火案,1名男子走近,点燃带来的长棍引燃柯女的机车后离去。警方比对路口监视器发现,张男在6月17日开车前往乌日光德路附近停车后,徒步离开;在火灾发生后,来开车离去,该地点时间都接近火灾发生时地

张男否认放火,供称他在日月潭的1处加油站,购买汽油去清洗钓具,虽没用完但已脏了,全倒进潭里丢掉,而他的车子也没借给人开,火灾案发时,他在光德路桥附近看人钓鱼法官以扣案张男的衣物纵火者穿着相符、加油站监视影像等事证,认定张男就是纵火者,不采信他的说词,依放火罪判处他徒刑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