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直播主與他人關係密切...他要求退百萬打賞「否則公布清涼照」 下場GG了
刘姓女直播主去年遭洪姓亲密网友不满与他人关系密切,要求她退回新台币约150万元的打赏金,否则将公布其清凉照,法官依恐吓取财未遂判洪有期徒刑4月。可上诉。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
刘姓女直播主去年遭洪姓亲密网友不满与他人关系密切,要求她退回新台币约150万元的打赏金,否则将公布其清凉照,法官依恐吓取财未遂判洪有期徒刑4月。可上诉。
台湾彰化地方检察署起诉书指出,洪从民国108年11月起成为刘姓歌唱主播的亲密网友,并常在直播平台上打赏给刘。
去年5月,洪不满刘与他人关系密切,想讨回之前的打赏金,告诉刘「妳知道我手机有多少妳的照片吗?不管妳穿什么的」、「我PO在主播群,要看一起看啦」、「超过12点照片全部出去」等语,要求刘退还其在平台上打赏约1000万的储值币(可兑换新台币约150万元),遭刘拒绝并报警处理。
侦讯期间,洪否认有恐吓取财的犯行,表示自己只是想吓刘,希望刘退还之前的打赏,将双方关系做了断。
法官审酌,洪犯后虽在侦查中否认犯行,但在法院调查时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非恶劣,目前还没获得刘谅解,双方未和解,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