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云林县府同意设养鸡场 水林乡民众提告农业处3官员

云林县水林乡民众不满县政府同意设养鸡场,提告农业处3官员。(张朝欣摄)

云林县水林乡民众不满县政府同意设养鸡场,提告农业处3官员。(张朝欣摄)

畜牧业者在云林县水林乡尖山脚社区设置养鸡场,居民抗议污染环境,要求县府农业处撤照未果,22日社区民众迎请神明至云林地检署,按铃控告农业处处长吴芳铭等3人违背职务、图利财团。农业处则强调依法审查养鸡场设置事宜,绝无不法。

尖山脚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吴英贵,22日与30余名居民前往云林地检署,控告农业处处长吴芳铭、副处长蔡耿宇、畜牧科科长谢咏丞,众人拿着「包庇财团、忽视地方」、「违背职务、图利财团」等看板,要求司法主持公道,县议员廖郁贤也到场关切。

吴英贵等人表示,养鸡场飘散恶臭、排放污水,严重破坏社区生活品质,其排水系统、场内建物都不合法,居民曾多次抗议,但业者宣称一切合法。居民转向农业处检举要求撤除畜牧登记,农业处都没有处置,显然有违背职务、图利业者之嫌,因此决定透过司法争取自身权益。

县农业处对此提出声明,本案经行政院农委会驳回协会及居民诉愿,后来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协会及居民败诉,目前仍在最高行政法院争讼中。协会及居民所反映水权等部分,亦于今年11月23日向最高行政法院陈报行政诉讼理由状在案。

另检举部分,已由权责机关环保局及行政院农委会农田水利署云林管理处依权责查处。县府尊重协会及居民表达的权益,尊重司法裁定结果,将依后续判决依法办理。

农业处副处长蔡耿宇强调,农业处依核发法养鸡场相关证照,社区与民众已向农委会提出诉愿、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诉讼,目前由最高行政法院审理中,不论结果如何,农业处会依司法审理结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