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资金额度共计1000万元!德州启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

近日,德州市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德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细则》,政策实施自11月1日开始,在15类产品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具体如下:

一、实施时间

政策实施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对象

在政策实施期间,对在德州市参与政策商家购买范围内商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三、补贴范围

在以下15类产品范围内,对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支持范围的8类家电产品除外),并适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品类。

(一)旧房装修(4类):门、窗、地暖管或散热器、淋浴房。

(二)厨卫等局部改造(5类):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含蒸烤箱、蒸箱、烤箱、微波炉)、净水器(含直饮机、净水机、软水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3类):护理床(含电动护理床)、轮椅(含电动轮椅)、扫地机器人。

(四)智能家居(3类):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座椅(含智能按摩椅)。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最终成交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对购买2级、2级以下及无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最终成交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可享受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本次政策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补贴资金额度共计1000万元,先到先得,资金额度使用完毕即止。

五、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一)发放平台。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资金通过数字化服务平台进行发放,消费者可在平台上注册登录,参与补贴领取。

(二)补贴申请。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参与商家须协助消费者汇总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产品信息等),并按要求上传至平台。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金由参与商家先行垫付,通过审核后,由平台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参与商家,补贴申请采取分批审核方式,原则上每15个工作日向参与商家兑付一次。

(四)退货处理。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参与商家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退款。退货时,参与商家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指定资金账户。

六、参与商家

(一)征集参与商家。由市商务局下发征集参与商家通知,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商家参与,参与商家名单由市商务局分批次对外公布,指导平台组织商家完成入驻。

(二)参与商家责任。参与商家要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承诺书,并向市商务局报备;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商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及建议,配套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三)动态调整商家。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不定期综合评估商家参与、配合情况,动态调整参与商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政策实施规则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该商家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政策规定、违反诚信经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对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商务、发改、工信、民政、财政、住建、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职责分工,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严守安全底线。指导商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相关信息数据并自觉接受相关审计、检查等。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以及借机提高商品的成交价格的,及时收回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优化便民服务。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开设消费品以旧换新全流程服务社区店,推出展览展示、维修清洁、回收暂存等便民措施。引导社区、小区物业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范设置废旧家具、装修垃圾暂存点,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

(四)加强环境营造。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五)加强宣传推广。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及时总结报送优秀实践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

(德州市商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