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前11月10税目创新高 提前达年度目标10项(2-1)

11月单月创新高为关税、地价税;累计创新高为关税、营所税、综所税、遗产税、烟酒税、营业税、地价税、房屋税、使用牌照税、总税收,较上个月增加地价税。

已达成年度目标是营所税、综所税、遗产税、赠与税、期交税、营业税、房屋税、使用牌照税、印花税、总税收,较上个月增加营业税。

11月实征净额与上年同月比较,以营业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各增加42及32亿元较多,而证券交易税则减少100亿元。累计1至11月实征净额与上年同期比较,以营利事业所得税增加3237亿元、综合所得税增加1213亿元、营业税增加412亿元较多,惟证券交易税减少925亿元、货物税减少272亿元。

营利事业所得税,11月实征净额78亿元,年增加32亿元(+70.3%),主因特殊会计年度营利事业之暂缴税款增加;累计1至11月实征净额1兆138亿元,年增加3237亿元(+46.9%),主因110年上市柜公司获利大幅成长,致结算申报自缴税额增加,且暂缴申报税款亦成长所致。

综合所得税,11月实征净额229亿元,较上年同月增加6亿元(+2.6%),累计1至11月实征净额62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13亿元(+24.3%),主因盈余分配及薪资所得扣缴税款、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均增加所致。

营业税(含金融业营业税),11月实征净额978亿元,较上年同月增加42亿元(+4.5%),累计1至11月实征净额53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2亿元(+8.4%),主因国内产销活动稳定,进口矿产品、化学品、电子零组件、小客车等税额增加,以及适用外销零税率之营业人申请退税增加之交互影响。

货物税,11月实征净额141亿元,较上年同月减少0.4亿元(-0.3%),系油气类(减少26亿元,-33.1%)、水泥(减少1.3亿元,-38.7%)及车辆类(增加27亿元,+55.3%)货物税增减互抵所致。累计1至11月实征净额137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2亿元(-16.5%),其中因汽、柴油货物税调降,油气类减少208亿元(-26.5%);车辆类减少56亿元(-8.1%),主因国内车厂减产及进口车减少所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