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所端午活动跌倒惨骨折 声请国赔遭驳回 原因曝光

吴女因参加端午活动游戏摔伤,声请国赔57万8000元,二审时因未缴纳裁判费,法官予以驳回。(本报资料照)

台中市吴姓女子2019年参加南屯区某端午节活动,在滚铁圈游戏时却摔倒骨折,吴女一状告到法院,认为当时因快抵达游戏终点,却因闪避现场1名志工才跌倒,主办单位及承办厂商都有疏失,并提出验伤报告及证述,声请国赔57万8000元,一审法官认为,无实质证明其过失驳回,吴女不服上诉,二审因未缴纳裁判费,予以驳回。

吴姓女子主张,当天于南屯区万和宫参加端午节活动,其中有一位志工却站立于比赛的终点线前,她跑到终点线时闪躲那位志工而跌倒,导致左膝盖骨折受伤。认为民政局、南屯区公所及活动外包公司都有责任,请求国赔57万8000元。

活动承包厂商认为,滚铁圈游戏并无限制时间及竞技,走完全程即可获得奖励,吴女说志工挡路,为闪避而跌倒,该名志工是依活动规划人力配置站立于定点维持秩序,没有所谓挡路的问题。

南屯区公所则认为,当日滚铁圈游戏之现场志工,是当地里长自发招募志工义务协助,非南屯区公所安排掌控。另吴女主张「活动规划范围没有保险」亦有过失部分;至于活动之公共意外险,以活动办理场地(万和宫前广场及踩街范围)为主要承保范围,因吴女受伤地点为南屯路及万和路,不符活动公共意外险受理范围。

一审法官认为,南屯区公所提出的活动相片,看起来有工作人员在维持秩序及管理安全措施,吴女则未能举证,造成她摔倒受伤的过失,欠缺因果关系,故无调查之必要。二审则因上诉人未缴纳裁判费为由,驳回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