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疏失 祥丰营区爆炸案签结

陆军六军团第三支部基隆祥丰营区2023年发生爆炸,9名官兵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严重。(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7月基隆市祥丰营区发生迫击砲弹爆炸案,9名官兵受伤。案发后,全案由基隆地检署侦办,经军方与地检署各方调查后,查无人员疏失,日前全案签结。调查也指出,爆炸的砲弹已35年,可能因长期运储及环境湿度影响,使砲弹引信与承座间隙产生浮药。

基隆祥丰营区位于中正区祥丰街,隶属陆军六军团三支部,去年7月24日下午3时许在执行弹药检分作业时,一枚正在处理中的120迫击砲弹突然爆炸,现场9名官兵受到轻重不一的伤势。其中,距离砲弹最近的2名官兵伤势严重,甚至部分截肢。

基隆地检署调查,检察官将该批迫击砲弹送交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鉴定。中科院鉴定认为,发生爆炸的这一批砲弹是在1989年间制作完成,迄今已35年,因长期运储及受到环境湿度影响,可能使砲弹的引信与承座间隙产生浮药。另一方面,也确认官兵在执行检分作业期间,并未发生迫击砲弹掉落在地或碰撞等情形。

检方依中科院的鉴定结果,研判砲弹产生的浮药,其药性敏感度在长期湿度变化下而提升,再加上在弹药的搬运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对砲弹施以部分外力,综合多种因素进一步诱发爆炸风险。检方认为,发生这样的憾事,难以归责现场搬运的官兵,且查无其他证据足以佐证有其他人员疏失。

另外,由于《刑法》的伤害罪追诉期为事发后6个月,基隆地检署为求慎重,等到法定追诉期满,当天受伤的9名士官没有提出伤害罪或过失致重伤害罪告诉,才在本月25日将全案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