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刀鱼单位捕捞量是2020年的7.3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3年)》发布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8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水利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3年)》(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指出,近年来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总体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以十年禁渔为重点的长江大保护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长江下游刀鲚单位捕捞量是禁渔前2020年的7.3倍,2023年长江流域监测到土著鱼类227种,比2022年增加34种。

《公报》显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恢复,2023年长江干流监测点位单位捕捞量均值为2.1千克,比2022年上升16.7%;重要支流监测点位单位捕捞量均值为2.3千克,比2022年上升64.3%。重要区域性指标中,长江中游监利断面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为59.8亿粒·尾,是禁渔前2020年的4.4倍;长江下游刀鲚单位捕捞量为30.6千克,是禁渔前2020年的7.3倍。水生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2023年长江流域监测到土著鱼类227种,比2022年增加34种;监测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4种,比2022年增加3种,新监测到滇池金线鲃、细鳞裂腹鱼和四川白甲鱼。栖息生境总体稳定,2023年长江干支流水质评价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8.5%,采砂和航道整治等涉渔工程增量开发强度有所下降,但存量规模依然较大。

综合研判,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稳中有升。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分为6个等级(分别为“优”、“良”、“一般”、“较差”、“差”、“无鱼”),2023年长江干流、洞庭湖、鄱阳湖等重要水体稳定在第4级,禁渔前是最差第6级,提升了2个等级。重要支流中赤水河继续为“良”,岷江从2022年的“差”提升1个等级至“较差”。

据介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是反映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状况、评估禁渔成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目前,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已在长江流域15个省市设立省级监测站,在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及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重要水域布设了监测点位700多个,覆盖水域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

监测表明,长江禁渔以来,长江生物多样性呈恢复态势,但鱼类资源量仅占历史最高水平的36.8%,远未达到环境承载力水平。根据有关科研机构对太湖、梁子湖等水域专项调查结果,这些水域鱼类资源现存量均远未达到历史最高捕捞产量,更没有超过环境承载力。在个别相对封闭、面积不大的湖泊水域,由于洪水导致养殖鱼类逃逸、不科学增殖放流等原因,不排除出现短期内经济鱼类相对过多的情况。

专家介绍,长江流域是一个江河湖海连通的超大型开放生态系统,禁渔后,生命周期短、繁殖快的低营养级鱼类资源首先恢复,通过食物链为较高营养级的鱼类、鸟类、豚类提供食物。此后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不断优化,达到新的长期平衡。从长江鱼类特点来看,主要经济鱼类性成熟年龄一般为3到5年,禁渔10年后可以得到2到3个世代的休养生息,基本形成长江水生生物物种持续恢复,生态系统健康运行的良性循环。

《公报》还显示,受监测到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仍相对较少、部分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水生野生动物数量偏少,少数江段水体连通性较差、岸线硬化度较高等因素制约,相关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偏低。中华鲟连续7年未监测到自然繁殖,长江鲟20多年没有监测到自然繁殖,长江江豚数量刚刚止跌回升,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地,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压实地方政府禁渔主体责任,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保持执法高压严管态势,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强化重要栖息地修复,加强外来物种防治,多措并举保护修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十年禁渔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