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讽刺!烟油店分装丧尸烟弹 包装盒还印「有害幼童健康」警语
▲▼民雄警查察贩卖电子烟油商铺内有丧尸烟弹分装场,扣押市价百万毒品 ,上面还有日文警语「有害幼童健康」。(图/民雄分局提供)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嘉义县民雄警分局日前侦破贩卖丧尸烟弹毒品案件,经溯源发现上游藏身于高雄左营地区巷弄贩卖电子烟油商铺内,经报请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陈俊宏检察官指挥侦办,经跟监搜证后,10月间在高雄左营地区攻坚,破获以杨姓犯嫌为首之贩毒制造分装工厂,现场查扣依托咪酯烟油、丙二醇、甘油、电子烟油等物品,经警方初估查扣之毒品市值逾百万元。
讽刺的是,警方查获的丧尸烟弹上面,竟然还以日文印了警语,提醒加热式香烟的烟,恐有害儿童健康,应放在幼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警方追查发现,高雄左营地区33岁杨姓男子涉有重嫌,遂经查缉到案,在商铺内查扣「依托咪酯」烟油、大量烟弹成品、半成品等证物。调查发现该贩毒集团涉嫌以经营电子烟油之店铺作为据点,在网路及实体店面贩卖兜售毒品「依托咪酯」等作为原料而制作之电子烟弹(俗称丧尸烟弹),在高雄地区进行贩售,从中牟取暴利,初步估计杨姓犯嫌自8至10月期间,不法获利至少新台币百万余元。
而本次查获的原料,初估可供制造分装至少千颗电子烟弹,所幸被检警及时查获,避免大量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国人健康,本案分别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烟害防制法移请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侦办及高雄市政府卫生局裁罚。
民雄分局长吴俊德表示,烟害防制法于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含电子烟在内之各式类烟品并加重罚责,业者若有制造、输入、广告各式电子烟之类烟品或其组合元件之行为,最高处新台币5千万元罚锾。而依托咪酯通常以类烟品方式施用,且经常透过网路平台、广告方式贩卖,因此警察机关将持续加强网路巡逻跟查缉电子烟,从源头压制。是类新兴毒品因施用后会使人精神恍惚、语无论次、肌肉不自主强力抽动、昏迷甚至直接昏厥,所以又俗称「丧尸烟弹」、「睡眠烟弹」、「一口暈」。为防堵是类新兴毒品泛滥,行政院已于11月27日将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改列二级毒品,制造、运输、贩卖加重刑责,且施用及持有均有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