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跟陈柏霖拍广告时薪不到103元 恐违反《劳基法》

社群编辑姚南宏台北报导

东爵娱乐网路征求4位男生陈柏霖一起拍广告,不过工作待遇却注明工作11小时仅能领1千元,时薪不到103元,有违反《劳基法》的嫌疑。

▲陈柏霖演活李大仁,广告邀约也越来越多。(ETtoday新闻资料照片记者赖郁泰/摄)

台湾基本时薪从2012年1月1日起,最低基本工资每月增为18,780元,基本时薪则调升为103元。而东爵娱乐在网路征求4名男生,工作内容就是跟陈柏霖一起工作,嘻嘻哈哈地笑,应征条件除了限定在18-24岁,身高也需要175公分,也希望有好看的脸蛋牙齿

根据《劳基法》21条,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有下列各款规定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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