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自訴誣告罪明開庭 要舉證高虹安是「假博士」才會贏

新竹市长高虹安博士论文引发诬告官司,旅美教授陈时奋指高被指导教授除名,高告陈诽谤不起诉,陈自诉高诬告;台北地院明天上午传唤高、陈出庭,自诉案举证责任在陈,他要证明高的学历造假才能胜诉。

明天法院第四度开庭审理诬告案,由于双方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表述能力佳,如果法官愿意让自诉人、被告充分陈述,庭审预期一如从前般精彩。

今年2月21日诬告案第3次开庭行准备程序,法官在陈时奋、高虹安的唇枪舌剑中整理出「诽谤案告诉范围」、「诬告案事实是否即诽谤案范围」、「如是,诽谤案有无虚构」以及「高虹安有无诬告」4大争点。

诬告罪罪责不轻,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7年,行为人须捏造出不存在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罚才能成罪。

事实上,陈时奋告高虹安诬告罪有2种解法,一是由于高是针对陈对她学历的指摘提告诽谤,并非「凭空捏造」出一段陈没有说过的话,因此,法官单纯依诬告罪构成要件审认也可。

另一种结案方向是诬告案因高虹安的学历争议而衍生,法官仍要尽对高的学历真伪适度查证的义务,不过,自诉案举证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陈要说服法官告赢高,要花更多气力去举证高的博士学位是假。

陈时奋紧追高虹安的博士论文有无抄袭,2011年9月在脸书以标题「被指导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发文,指「在李杰的学术履历,高虹安被除名了」;2011年10月陈在脸书发文指「高虹安没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为此控告陈时奋加重诽谤罪,检察官处分陈不起诉,陈认为高明知学历不实仍兴讼,自诉高犯诬告罪。

旅美教授陈时奋。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新竹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