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現若獲特赦暫難選公職 其他4案未來判刑靠賴清德特赦?
前总统陈水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蔡英文总统传出卸任前打算特赦前总统陈水扁,免刑不免罪,但陈另有4件案子分别在台湾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停审中,尚未判决确定,法界人士指出,特赦不及于审理中的案件,未来若其他案件陈水扁仍遭判刑定谳且须入监,除非赖清德「也特赦」,否则陈仍应进牢里蹲。
陈水扁因涉弊,2008年11月遭羁押后便关押在台北看守所,2013年因健康因素移到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2015年1月以罹失智、尿失禁等疾病「病情复杂,难以控制,随时有致死之危险」为由,获保外医治。
目前陈水扁停审的案件包括2013年12月20日台北地院裁定停审的侵占总统府公文案、2014年1月28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裁定停审教唆伪证案、2015年5月13日北院停审的陈敏薰买官案洗钱部分与同年8月31日高院更一审停审的二次金改国泰并世华案。
其中高院教唆伪证案的被告只有陈水扁1人,高院由法官蔡羽玄担任受命法官,审判长为邱忠义,陪席法官为吴定亚。二次金改案国泰并世华部分的被告除陈水扁外,还包括扁妻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以及曾受陈重用的幕僚马永成。高院受命法官兼任审判长为陈芃宇,古瑞君及黄翰义为陪席法官,其中,马永成等4人是否成立犯罪,前提在于陈水扁的贪污是否成立。
至于蔡英文总统若在卸任前特赦陈水扁,陈水扁是否能再继续参选公职,因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分别都在第26条第2款规定「曾犯贪污罪,经有罪判决确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陈虽经特赦但仍然「有罪」,依现行法令陈无法参选。
至于选罢法限制曾犯贪污罪之人不能再参选公职,是否违宪?过去曾传出有欲参选者因受限制而打官司,未来不排除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书记厅目前尚未受理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