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

前 言近年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以高质量的“四大检察”能动融合履职,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成都检察“亮晶晶”团队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和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件和7件案例分别入选最高检、省检典型案例。同时也注意到,我市涉法未成年人数量仍呈上升态势,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还有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的殷勤期盼尚存在差距。

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更好凝聚社会合力,我们对2021-2023年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分别从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等六个方面,全面展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已得成效,进一步明确这项光辉事业的着力点位和发展方向,以期推动我市涉未成年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

(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2021-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年均上升13.39%;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年均上升20.04%。

2.犯罪主体系未成年人的占一定比例。2021-2023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成年被告人人数分别占同期总人数的26.95%、21.84%、23.28%。

3.未成年人被侵害诱因复杂。2021-2023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被害人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分别占53.88%、56.30%、58.13%。由于未成年人随意出入酒吧、网吧、KTV等场所,不当使用网络等原因导致被侵害的占比41.28%。

4.14周岁以下未成年被害人占比重。2021-2023年,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14周岁以下被害人、14周岁(不包括本数)至16周岁被害人、16周岁(不包括本数)至18周岁被害人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73.19%、19.24%、7.57%。

(二)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犯罪人数持续上升。2021-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人数年均上升20.29%;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人数年均上升12.82%。

2.类型集中于传统罪名。2021-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中,罪名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大类,前五大罪名依次是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占总人数的79.29%。需要关注的是,包括帮信罪在内的涉网络诈骗犯罪上升态势明显,占总人数的7.51%,年均上升91.50%。

3.轻罪案件人数占比较大。2021-2023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占判决总人数的77.35%,比例由75.98%上升到80.78%,判处三年以上(不包括本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比例由14.61%下降至12.42%,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不包括本数)刑罚的比例由9.41%下降至6.80%。

4.身份特征存在相似之处。2021-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中,非本市户籍人数占总人数的56.64%;无业人员占总人数的51.71%;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71.58%。特别要重视的是,在校学生占总人数的17.26%。

5.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比重逐年下降。2021-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14周岁至16周岁(不包括本数)未成年人人数分别占同期总人数的13.19%、12.40%、10.36%;受理审查起诉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人数分别占同期总人数的86.81%、87.60%、89.64%。

6.家庭监护缺失现象普遍存在。2021-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中,单亲监护、其他成年人监护、无人监护的占总人数的29.51%。虽父母监护,但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占总人数的24.37%。

7.再犯罪情形控制较好。2021-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分别占同期总人数的5.48%、5.33%、4.51%,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涉法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政策落实情况

1.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整体平稳。2021-2023年,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分别为57.67%、66.59%、78.83%,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为主要情形,占比69.03%;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诉率分别为37.40%、65.44%、52.15%,情节轻微不起诉为主要情形,占比35.93%。

2.附条件不起诉矫治落实较好。2021-2023年,对未成年人犯罪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分别占同期审结人数的45.52%、32.55%、34.97%。其中,因在考验期间再次犯罪等原因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情形不多,占总人数的3.99%,反映出该制度运行状况良好。

3.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比例高。2021-2023年,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分别为93.32%、91.53%、93.40%,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为90.82%、92.35%、93.67%,在优化司法资源的同时,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关怀。

4.未检特殊制度全面落实。2021-2023年,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人协调提供法律援助1814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491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678人次,对符合条件的1507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涉法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5.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切实加强。2021-2023年,对22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77万余元,开展心理疏导1321人次,对83人协助提供就业就学等帮助,支持起诉174件。

6.家庭保护基础功能得到发挥。2021-2023年,针对未成年人存在的家庭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侵害情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370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71份,对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条件的,支持有关单位或个人起诉34件。

二、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坚持零容忍态度,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运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心理疏导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身心困境。

(一)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杀伤、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行为坚决重拳惩治,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规定。发挥检察一体履职优势,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关注侵害未成年人领域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通过挂牌督办、专题培训、观摩示范庭等方式加强指导。2021-2023年,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总人数的42.01%,其中,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13.72%,对29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并获采纳。市检察院办理的唐某某故意杀人案,唐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判决予以维持。青羊区检察院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构建指控证据体系,办理的一起“零口供”案件获人民法院支持,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坚决遏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态势。坚持对性侵未成年人“零容忍”,准确把握、适用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法“两长”同庭履职,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对近三年全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案分析,结合案件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会同市未保办拟定《全市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证据审查认定标准不一致情况,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沟通交流,通过案例研讨、同堂培训等方式凝聚共识,推动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形成共识。

(三)强化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将“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贯穿司法活动全过程,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查找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开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评查工作,完善判决裁定交叉审查机制,重点针对法律适用不当、罪名错误、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等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青白江区检察依托“一站式”办案机制,监督公安机关对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立案侦查。大邑县检察院针对判决未适用最新法律修正案导致量刑不当情形,依法提出抗诉。

(四)持续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对接相关单位,主动引入社会资源,协同从心理干预、身体治疗、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方面开展综合救助,形成救助方式多样化、救助帮扶一体化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模式。制定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保障工作办法,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存在服刑在押、被撤销监护资格等情形的,督促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履职保障。彭州市检察院通过建立救助信息数据库、实施司法救助量化标准、联动检察一体化办案,多措并举提升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水平。都江堰市检察院联合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通过监护权确认、协助落户就学、心理抚慰、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一揽子解决刑案背后5岁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问题,被最高检评为“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五)全面推进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情况坚持“每案必查”,对不依法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督促追责,切实增强制度刚性。梳理发现应当报告未报告案件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20份。新津区检察院针对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形,向卫健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追责问责。主动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端口前移,联合法院、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全市20余万名教职员工开展从业资格审查,就其中发现的具有违法犯罪前科、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处理71人。高新区检察院对辖区185所中小学幼儿园、1795名教职工经过两轮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推动解聘清退47人。

三、依法惩戒

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实现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相统一。

(一)依法惩戒严重犯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少数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惩治、有效管束,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教育警示功能。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雷某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审查后依法变更罪名为故意杀人。郫都区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中,通过社会调查报告发现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普通教育难以矫治其行为习惯,依法对其提起诉讼。

(二)精准帮教情节较轻未成年人。对大部分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到位,做实矫治挽救工作。综合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起诉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听证等制度,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规范适用不起诉处理,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精准性。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全覆盖,结合成长经历、犯罪动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综合评判,制定个别化的帮教方案,有效改善社会适应性,避免“不教而罚”“不教而宽”。金牛区检察院针对家庭监护不力情形,采取“检家结合”模式,要求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反思家庭教育不足,为未成年人正常回归创造和睦的家庭环境。

(三)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健全罪错未成年人人格甄别机制,准确区分高危未成年人不同情形,根据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多种处遇措施,分别给予检察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强化家庭监护、专门学校矫治等差异性处理方式,着力破解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问题。市检察院会同市第五十二中学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准入准出评价机制,推动检察环节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发挥专门学校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中特殊功能,把保护、教育、管束、矫治落到实处。简阳市检察院办案中发现罗某某(16周岁)过去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属于涉罪高风险人群,联合公安机关对罗某某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对其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四)创新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机制。推动帮教工作案件化办理,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积极开展诉前观护帮教,延伸不捕、相对不起诉后的跟踪帮教,把帮教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帮教效果及时调整方案,实现观护帮教工作实时掌控与动态评估,确保取得预期功效。温江区检察院创新引入社会公益劳动制度,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质效。锦江区检察院将未成年人行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与其个人兴趣有机结合,在有效开展罪错行为纠偏的同时,帮助其获得独立生存技能。

四、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

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强化“四大检察”程序有序衔接、业务有机融合,实现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司法保护。

(一)刑事执行检察有序展开。实现审查办案环节羁押必要性的全覆盖,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直接变更强制措施8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7人。对集中羁押未成年人的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成都市看守所通过驻所检察、巡回检察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制定派驻检察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派驻检察工作规范化,成功实现未成年犯管教所派驻检察室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依法办理在押未成年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针对刑事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入所帮教1311人次,出所教育854人。组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对612名未成年人进行交付执行监督,对1521名未成年人开展日常监管活动监督。龙泉驿区检察院针对已解除矫正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档案未封存状况制发检察建议,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二)民事、行政检察深入推进。围绕涉未成年人权益的婚姻家庭、监护、继承及抚养费等方面,加大生效裁判、执行活动以及相关行政不作为情况的监督力度。2021-2023年,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8件。大力推动数字检察建设,市检察院联合双流区检察院打造“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该模型对两级法院506件未执行到位的涉抚养费终结执行案件进行分析,发现监督线索794条,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36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恢复执行43件,追回执行款13万余元,该模型入选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针对发现的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线索,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建议、支持撤销或变更监护权之诉等方式,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健康权。新都区检察院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起诉,为父亲失联、母亲丧失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解决其无人照料以及户籍缺失无法入学等问题。

(三)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明显。聚焦关键点位、突出重点领域,编写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指引,为案件办理打造“工具书”。2021-2023年,对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招用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雇佣童工等问题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46件,发出133份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学校、公益组织、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扩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天府新区检察院聘任街道儿童督导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制作并发放《告家长公益诉讼倡议书》近10万份。崇州市检察院针对母婴用品店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规范全市婴幼儿食品经营。

(四)综合融合履职持续发力。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以参与最高检综合履职系统建设为契机,调整工作理念,探索综合履职路径。从刑事办案中梳理履职重点,先后开展性侵犯罪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治理、抚养费监督等小专项,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综合履职线索232件并成功办理案件195件。针对案件中被害人未及时得到赔偿、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对26名未成年人提起损害赔偿支持起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发现民事监督线索237条。

五、促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

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检察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共同发力的未成年人“大保护”格局形成。

(一)更加积极融入家庭保护。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主动与妇联、关工委等组织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机制,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锦江区检察院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监护评估办法》,助推监护评估科学化、家庭教育指导精准化。对实施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能力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的监护人,审慎通过支持起诉剥夺监护权等方式实施监护干预,有效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天府新区检察院对一名拒不履行抚养等监护职责的人员,督促并成功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

(二)更加积极融入学校保护。以牵头全市法治校长工作为依托,统筹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在全市1385所中小学实现全覆盖履职3500余次,受众120万余人。在此基础上拓展履职范围,将属地位于我市的94所职业技术学院纳入派驻范围,实现辖区内学校全覆盖。联合市教育局组织“法治进校园”优秀课程评比,形成共享资源库,提升法治教育水平及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就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自我保护、禁毒知识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话题开展宣讲。2021-2023年,讲授法治课2171场次,覆盖871所学校,受众85万余人次,走访调研学校404所,提出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校园侵害的意见建议246件。金堂县检察院以办理的案件为切入点,向教育局就维护校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三)更加积极融入社会保护。找准检察机关与社会力量的结合点,制定《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确定17项工作任务,拟定可量化检验指标,打造市院牵头、重点院试点、全市未检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形成全面统筹、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建设路径。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培训力度,联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开展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计划,以班级制教学培育专业少年司法社工机构11个,实现全市少年司法社会组织全覆盖,相关经验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四)更加积极融入网络保护。依法打击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准确区分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分类给予处理。牵头组织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妇联拟定《成都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强制报告工作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网络版”强制报告制度。加大对以低俗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侵害未成年人利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开展网络猥亵问题专题研究,推动建立筛查、发现、阻断、惩治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性侵害。市检察院与腾讯公司共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项目,就完善网络违法信息举报、不良内容预警、检企互通协商等机制开展深入合作。蒲江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案例被评为最高检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

(五)更加积极融入政府保护。立足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民政、教育、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合作,在市妇保中心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成检察官工作平台。武侯区检察院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11个辖区街道办挂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站。以检察监督推动区域和行业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对剧本杀、KTV、电竞酒店等营业场所门店中存在的经营内容、资格证照等风险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权,促进合规经营。针对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竞酒店“小专项”,督促公安、文体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出动125人次对全市141家电竞酒店开展检查,该事例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六、强化法治教育,

源头减少未成年人涉法风险

(一)扩大“亮晶晶”品牌矩阵影响力。继续保持以成都检察“亮晶晶”为引领的未检品牌矩阵在宣传活动开展、法治产品打造、体系课程研发等方面在全国的领先优势,推进“亮晶晶+”品牌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的深度广度,将执法办案、机制创新、服务和创新社会治理等内容纳入品牌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推出包括禁毒宣传、预防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等一系列“亮晶晶”精品法治课程,为青少年量身定制的《谨防网络性侵 做到“四不”很重要》《警惕网络黑手》等视频被央视频、学习强国等多平台转发。亮晶晶”联合最高检开展快手连麦活动,在线观看网友达20余万。

(二)推动宣传载体联动共振。充分发挥全市25个法治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培养引领作用,变被动接待来访为主动筹谋,增加周末及节假日运营,提升基地辐射带动能力。探索“互联网+”形式,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将360度全景线上云基地带进校园,带领学生云游法治教育基地。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设立全国首个检、法、监协作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合防范中心,打造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于一体的检察阵地,目前已接待罪错未成年人100余人次。

(三)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积极打造多主题、多形式的法治教育产品,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高普法效果。郫都区检察院根据职业院校未成年学生特点,编著《法治精品课程教学参考》,实现法治教育产品的精准化、体系化。邛崃市检察院组织同学旁听庭审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武侯区检察院携手新华文轩公司召开《校园法治小先锋》第二季出版发布会,签订漫画版创作出版协议。成华区检察院招募未成年人作为普法情景剧小演员,组建未成年志愿者队伍,通过表演情景剧的方式重现涉及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结 语

近三年来,全市未检干警始终坚持“守护孩子”初心不变,勇担职责使命,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持续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碰到的新问题、面临的新机遇,成都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有效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和保护体系的整体提升,着力护航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助推未成年人市域治理现代化,为将我市建成儿童友好型城市作出更多检察贡献。

来源:成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