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少女性影像不认罪、拒赔偿!黄子佼出庭留「10字金句」

黄子佼昨第五度出庭。(图本报资料照)

艺人黄子佼无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遭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起诉。台北地院昨(15)日言词辩论终结,定12月3日宣判。据了解,黄子佼出庭说:「我黄子佼已不是黄子佼了」此外,他也拒绝赔偿被害人金钱,辩称「不是我拍的。」

黄子佼涉儿少案分「瞩易」案号由法官陈盈呈审理,对应公诉检察官为林淑玲,由于黄再三于程序上争执、抗辩,至案件原地打转,检方于是依「检察一体」派侦办黄子佼的检察官林岫璁与林淑玲共同论告。

承审法官昨天同意47名被害未成年少女中的1人在妇幼案专用第18法庭隔间听讼,少女有意向黄子佼提民事求偿。这名少女的性影像被黄子佼下载的时间点,落在过年的放连假期间,关于黄辩称有下载、没有看,少女传LINE给人在法庭中的告诉代理人表示:「下载当然就是要看」,再由告诉代理人转述被害人意见给法官知悉。

相关被害人制作被害笔录时,另有人称会向黄子佼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对此,黄子佼主张拍摄性影像的人不是他。黄的律师团则主张不必赔,衍生的民事官司如何处理?法官可能在宣判时裁定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移民事法庭。

据悉,黄子佼昨在最后意见陈述时间说「我黄子佼已不是黄子佼了」、「我的未来一片黯淡」,但仍否认犯罪。黄称,检警查扣的性影像确实是他下载的「但下载了还没有看」、「有些我下载了就摆着」,所以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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