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实施细则》,新疆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出台《实施细则》,新疆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9月1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指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

近年来,新疆普惠金融余额增速、贷款户数、产品种类、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等多项指标实现稳健增长。总结近多来新疆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绩,可以用“四高两低”来概括,即:全疆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农业保险签单保费、农业保险已决赔款均达到历史新高;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平均利率实现连续下降,达到历史最低。

普惠金融的长足发展,为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重大战略任务有效落实提供了支撑。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共7章42条。自2024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