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养保母虐死1岁男童 陈昭姿轰儿福联盟「卸责」

民众党立委陈昭姿。(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一名年仅1岁半的男婴,惊传遭保母虐待致死,民众党立委陈昭姿今天表示,儿福联盟转介幼童个案交由合作保母照顾,却爆发保母将幼童凌虐致死之憾事,稍早儿童福利联盟(以下简称儿福联盟)召开记者会竟称儿福联盟「仅进行收、出养服务」,儿童虐待应回归各县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处理等语,实为卸责之言论。

台北市发生1岁10个月男童遭虐致死案,儿盟董事长林志嘉(左)首先率领儿盟主管向受害男童家属和社会大众鞠躬致歉,「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们感同身受,现在这孩子生命的殒落,就如同我们自己孩子生命殒落,我们非常非常的痛。」(邓博仁摄)

陈昭姿说,儿福联盟于本案中,同时具有收、送养媒合机构及受委托办理儿童保护个案居家短期安置机构之两种身分,复将安置责任转介委托给本案施虐之保母,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及保护儿童最佳利益之原则,儿福联盟本即应践行职责,尽最大把关追踪之能力,追踪保母后续实际照顾之状况。然而,儿福联盟竟称只负责收、出养服务,根本是卸责之语。

陈昭姿指出,另外,本案为每日24小时全天候的短期安置,若儿福联盟未尽责地密集访视追踪,等于将幼童置于儿福联盟无法实质监督的场域和人员之中。对于一个月仅访视一次是否足够?且是否有如实访视,儿福联盟仍未进行完整说明及检讨。

她说,再者,遭虐死之幼童所受之伤害,疑似长期施虐造成,儿福联盟的每月一次访视是否有落实、访视规范细节为何、标准作业流程为何,儿福联盟、社福主管机关均有责任出面说明清楚。

陈昭姿表示,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以下简称社家署)身为社福主管机关,同时是与儿福联盟签署出养、送养媒介业务的委托机关,却于去年12月24日发生凌虐致死悲剧迄今,未对儿福联盟进行任何实质调查,竟是昨(11)日经报导始知悉本案,此状况是地方政府社会局未向社家署通报,还是社家署怠忽职守,社家署有责任出面说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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