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A22D00、川ADL9032车主,你们被曝光了!
7月23日
一辆搭载病患的救护车
行驶至青羊区
蜀都大道与人民西路交叉路口
恰在此时
两辆原本在红灯前
静静等待的私家车
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闯红灯”
为救护车开辟出了一条
至关重要的生命通道
近日,记者采访到了车牌号为川A22D00的车主彭先生。当谈及那一刻的抉择时,彭先生说, “当时没想太多,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救人要紧。因此,我和另一辆车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闯红灯,只为能让救护车顺利通过。”
时间回到当日14时50分左右,彭先生正开车从下穿隧道驶出,路上车流量较大,道路较为拥堵。正当他在红灯前等待时,一阵急促的救护车警报声从后方传来。“那时我注意到车前方还有行人正在过马路,就暂时没有动,等到大家都走完了,虽然还是红灯,但我想着救人要紧,就把车往前开了一点,好为救护车让道。”彭先生回忆道。
他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把车往前开了之后,后面的车辆也跟着自己往前让了一段距离。就这样,当时虽然是红灯,但二人在确认前方路况安全的情况下,依旧选择了闯红灯让行, 也正因这一小小的举动,成功地为救护车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
事后
记者联系到成都交警部门
询问当时的具体情况
交警四分局民警尹彦奎明确表示,在救护车通行过程中,主动为其让行的车辆并不会触犯任何交通法规。“当时,现场交通状况较为拥堵,且现场有交警在路口指挥,驾驶人都清楚,交警的指挥是路面的第一信号,因此,让行的行为非但不会被视为违规,反而展现了他们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德心,我们也对这两位驾驶员的行为点赞。”尹彦奎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即使现场没有交警指挥,驾驶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应当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不要担心交通违法,即使被电子眼抓拍到,驾驶人还可以通过交管12123或与交管部门致电申请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确保特种车辆能够迅速通过。
那么,在日常驾驶中
如何正确为救护车让行呢?
左右前方45度侧身转向:在拥堵的车道上,车辆可以分别向自己左右前方45度或相关角度侧身转向,在中间留出空间,供救护车通行。这样的操作能够迅速为救护车开辟出一条生命通道。
停车让行:当遇到与救护车同一水平线或相对方向驶来的情况时,车辆应立即停车,起到阻挡后车的作用,为前方留出空间。如果救护车需要左转弯或借用所在车道通行,则应停车让救护车先行。
减速观察:在遇到救护车时,特别是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车辆应减速观察,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行。避免与救护车发生碰撞或影响其正常通行。
变道让行:在同一路段,如果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随意变道,应减速让救护车快速通过。如遇交通拥堵或排队缓行的情况,救护车在后方同一车道时,车辆应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靠边停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前方仅有一条车道或遇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车辆应靠边停车让行。这不仅能确保救护车的快速通行,还能减少对其他车辆的影响。
此外,成都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是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和记分的处罚。同时,驾校也应加强针对性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避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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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发布
编辑:梁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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