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守护!让潇湘大地的红色资源“活起来”“火起来”
湖南篇
潇湘大地上的红色传承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红色资源作为闪亮的地标,如同时间灯塔,照亮着民族的记忆,照亮了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
十步之内,必有芳草。湖南,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之一,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400余处,县级以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227处。岁月无声,这片红色沃土上的山川河流、城镇村落,处处诉说着革命故事,见证着红色精神的孕育和传承。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考察时强调,湖南要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展现新作为。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发扬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这为检察机关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又为推进实践创新提供了方法。
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肩负起保护红色资源的神圣使命,以法治力量助力红色文化在新征程上焕发时代光芒。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记者踏上这片红色沃土,探寻湖南省检察机关守护红色基因薪火相传的履职故事。
保护革命遗迹
从汝城旧址到全省行动
“半条被子”故事的发生地汝城县,是一座有着1600余年历史的文化名城。
1927年11月26日至28日,湘南起义纲领性、方向性的重要会议“汝城会议”召开,为井冈山会师开启中国革命斗争的新篇章创造了有利条件。2013年,湘南起义旧址群汝城会议旧址(朱家大院)(下称“汝城会议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隔十余年,今年7月8日,汝城会议旧址举行了一场新开馆仪式,庆祝“汝城会议历史陈列”提质升级。
在汝城会议旧址,记者看到,六栋小楼青砖黛瓦、气质古朴,院内草木葱葱,呈现勃勃生机。而六年前,这里却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
汝城会议旧址(整改前)。
“2018年5月,我们在履职中发现汝城会议旧址、中共驻汝城湘南特别工作委员会旧址等六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被随意涂画、堆放杂物、碑块脱落、房屋破败等现象。”汝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许华盛告诉记者,经郴州市检察院批准,汝城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六件,并于2018年8月向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文物保护,消除安全隐患。
汝城会议旧址(整改后)。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成立文物执法整改工作小组,对检察建议提及的六处文保单位进行修缮。
汝城县检察院探索办理的这一批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吹响了湖南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工作的冲锋号。
为进一步加大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力度,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湖南省检察院、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联合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文物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保护好红色资源,首先要摸清红色资源的底数。”湖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姚红告诉记者,军地检察机关为此分赴全省各地摸底排查,了解湖南省不可移动物质性红色资源的名称、数量、保护级别、经费使用、主管单位及其职责清单等情况,全面掌握了红色资源保护的现状和困境。
集中摸排红色资源底数,为精准开展办案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专项行动期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315件,通过公益诉讼磋商、召开圆桌会、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解决英烈纪念设施、红色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应建未建、无人看管、设施破损、安全隐患等11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了解到部分地区管理部门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经费短缺、需要其他部门协助配合等情况,检察机关认真厘清各部门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协同主管部门推动解决文物保护单位人财物保障不足的困难。
“汝城县有101处革命文物,及时有效的修缮保护需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检察机关的监督使各单位意识到了保护红色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汝城县文物管理所原所长陈世洲告诉记者,现在县文物管理岗位编制由两个增加到九个,文物保护工作也随之打开新局面。
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其中明确“检察机关依法在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中开展公益诉讼”。“这是检察公益诉讼首次写入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形成立法、司法、行政等合力保护的长效机制,让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有法可依。”姚红说。
守卫英烈荣光
“每一位英雄都不能被遗忘”
在道县洪塘营瑶族乡插花坪村,有一处静谧简陋的无名墓地。
“墓地里埋葬的是14名红军战士”——这是插花坪村传承了几代人的记忆。道县是湘江战役中央红军的集结地、决策地和命令发布地,陈树湘“断肠明志”英勇壮举就发生于此。
多年来,守护这处无名墓地成为插花坪村村民们共同的责任。每当清明时节,村民们都会来到这里清理杂草、寄托哀思。这已是该村相沿成习的传统。
“有方法能确认他们的身份吗?”2021年4月,道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先波在插花坪村调查时,村民们向他提起了这段往事。
每一位英雄都不能被遗忘。怀揣这一信念,为解决“确定无名烈士身份”这一难题,检察官办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村民、查阅史料等方式开展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最终查明,14名战士来自馒头岭突围后的红34师。
道县插花坪无名烈士墓(修缮前)。
由于未被记录,这处墓地此前并未得到认定和保护。2021年5月,道县检察院向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插花坪无名烈士墓进行维护、修缮。同年7月,该局回复已依照相关程序为14名牺牲的红军战士申报烈士,划定了烈士墓的保护范围,拟投入专项资金对烈士墓进行全面维护修缮。
道县插花坪无名烈士墓(修缮后)。
为彻底解决无名烈士墓的保护问题,在道县检察院的推动下,洪塘营瑶族乡政府担负起了插花坪无名烈士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
“让先烈为革命事业所作的贡献在今天被确认、被尊重,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应有之义。”湖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罗青告诉记者,目前湖南省内已有350余处散葬、无名烈士墓得到了系统修缮保护。
在另一处革命老区浏阳市,有32支以城区退役军人为主体的“浏阳星火公益志愿大队”以及由各乡镇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热心村民组成的红色资源保护志愿者队伍,遍布全市326个村(社区),自发组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清扫、管护和巡查。
这些队伍的诞生,与浏阳市检察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有关。
2021年,该院联合浏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24个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全市有39处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墓地存在墓体坍塌、墓碑断裂、墓志铭和墓碑缺失等问题,遂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浏阳市检察院就督促保护浏北烈士陵园公益诉讼案举行听证会。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争取财政资金,将190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一新,并将127名散葬烈士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同时广泛发动公众参与,形成了“管理者+检察官+志愿者”红色资源一体多元保护力量。
“保护好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让散葬烈士‘回家’,是我们的责任。”该院检察官陈文斌告诉记者,“通过持续跟进监督,我院形成专题报告向浏阳市委、市政府汇报,促成市政府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形成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长效机制。”
弘扬红色精神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回望铸就民族脊梁的革命岁月,红色精神不仅镌刻在每一次重大的历史转折点,更深深植根于每一片土地,成为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
如何在保护红色资源外观的同时,实现红色资源在精神、价值和文化层面的传承和弘扬,成为湖南省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课题。
走过蜿蜒山路,在三间“一字形”排开的土家木屋前,记者见到了年逾八旬的朱奶奶。
朱奶奶是贺龙元帅的亲戚,她身后这三间整齐木屋,是红二军团前身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诞生地——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下称“罗峪整编旧址”)。
1928年8月,贺龙在桑植县桥自弯镇学堂堡村罗峪召开南昌起义一周年纪念大会,宣布将部队整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史称“罗峪整编”。2019年2月,罗峪整编旧址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2年4月,桑植县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罗峪整编旧址周边杂草丛生,东侧房屋年久失修,毁损严重,东西两房连接处的房柱裸露,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桑植县检察院向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维护,并建立常态化管护制度。
桑植县检察院就罗峪整编旧址案与县文旅广体局举行协调会。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积极推进整改,多渠道筹集修缮资金,全面修缮罗峪整编旧址。目前,罗峪整编旧址已被列为张家界市、桑植县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今年3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相关典型案例。
2024年3月11日,桑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已经办结的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
“传承是最好的纪念。”姚红介绍,湖南省检察院在道县打造了全省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激发社会公众对红色文化的关注。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永州市委党校道县分校已在该基地设置了现场教学必修课,充分发掘红色资源蕴含的教育价值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法治宣传作用。
平江县检察院通过办理李六如故居保护案,督促并协同行政机关筹措资金对李六如故居进行全面修缮维护,其现已成为检察机关、财税部门的党建教育基地,迎接了来自全国检察机关、财税等部门6万余人次参观学习。
汝城会议旧址与周边文物保护单位共同规划,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开放观展、研学活动……
“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精神,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负责。”罗青表示,湖南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力量,推动建立常态化保护机制,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让红色资源“活起来”“火起来”,从红色基因中汲取砥砺奋进的力量,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创造新的荣光。
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辑
戴茵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在湖南这片充满革命记忆的土地上,我们不仅见证了历史的深邃和红色资源的宝贵,更感受到了红色精神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扬。
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用法治的力量为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其中的努力与坚守,不仅是对中国革命历史的庄严致敬,也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定践行。
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文化、教育等多部门共同努力。站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新起点上,展望未来,期待检察机关继续加大红色资源保护力度,深化法治实践,完善保护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全社会合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为保护红色资源贡献更多检察智慧。相信在法治力量的守护和推动下,红色资源将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革命精神将永远激励着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勇往直前。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庄永廉 张吟丰 见习记者:杨景茹
视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 王宇平 李重谦 艾鹏飞 蒋依依 易桂玉 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