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遭「盖布袋」藏后车厢 因开错路+酒驾拦查获救

警方发现许男酒驾又偷抓穿山甲。(图/保七总队第五大队提供,下同)

宠物小组综合报导

苗栗一名48岁许姓男子开车行经新竹山区,「顺便」抓了1只穿山甲要回家进补,不料开到北二高时因开错方向被警方盘查,原来他除了车上有保育类动物穿山甲外,更是酒后驾车许男触犯公共危险罪,同时又违反动保法,新竹地法方法院前者处6个月徒刑易科罚金18万,后者则判7个月,且不得易科罚金。

许姓男子去年(2017)6月喝了6瓶啤酒后在五峰工寮过夜休息,上午9时驾车要到桃园朋友,行经新竹五峰山区时发现1只准备穿越马路的穿山甲,便立刻下车用布袋捕捉,再以米袋装企图带回家

▲许男辩称是怕穿山甲会遭砂石车辗毙,才会捕捉起来要野放。

根据判决书,许姓男子于竹东吃完早餐准备北上桃园,开车经至北二高却走到南下路段,后来发现国道警察在路边取缔违规,他因酒驾心虚便在路边停下,没想到此举反而引起警方注意。员警拦查后发现许男满身酒气,也测得酒测值0.30,而他的车上还有一只保育类的穿山甲。虽然许向警方坦承自己酒驾,却否认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辩称「我知道那是穿山甲,但不晓得是保育类动物。」许姓男子也说,担心穿山甲被砂石车辗毙才会捕捉,之后要带回苗栗山区野放,没有变卖的意图

法官认定,当时许男车上还有其表弟,加上2人都是原住民,应能明确知晓穿山甲是保育类动物,对于男子所说的「不知情」采保留态度,再加上他所称的「怕被辗毙要放生」,却不是选择在满是野放地点的南清公路执行,又为何是放在后车厢里载牠到竹东走高速公路,种种不合理之处,认为供词不足以采信。

▲男子酒驾遭拦查,穿山甲因而逃过一劫。

许姓男子前一年才因酒驾遭判刑5个月,如今再犯已构成酒驾累犯,危及道路安全、缺乏尊重他人生命安危。法官认为,许男为一己之私罔顾政府保育野生动物的用心、无视生态与自然环境平衡,且供词狡辩,犯后态度不良,因此依酒驾判刑6个月,易科罚金18万元、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累犯,判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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