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前任女友住家开枪!台中警3小时逮人 男辩称拿刀恐吓遭打脸

台中27岁黄姓男子与29岁曾姓前女友因网路贴文发生纠纷,11日晚间开车至北区曾女住处理论,疑因曾女不愿理会,一气之下对空鸣枪泄愤后离去,幸无人员伤亡,警方以车追人3小时逮人到案。(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北区11日晚间传枪响,27岁黄姓男子与29岁曾姓前女友因网路贴文发生纠纷,开车至曾女住处理论,黄男疑因未获回应,一气之下对空鸣枪,幸无人员伤亡。警方锁定黄男,3小时逮人到案,依涉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恐吓罪移送侦办,警方持续追查枪枝去向。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于11日晚间7点多接获民众报案,称北区东光三街32号前疑似有人开枪,且该车目前驶离往东光东街方向逃逸。警方迅速到场查处,发现现场路面遗留下1枚弹壳。报案人向警方表示,有名男子驾驶自小客车到场,由驾驶座下车后,先于被害人门口叫嚣,旋即对空鸣1枪,后往东光东街方向驶离。

警方初步调查,黄男与曾女日前因网路贴文陆续发生纠纷,于是11日晚间7点多开车到曾女住处想与曾女理论,曾女却不愿见面,未获回应的黄男一气之下持枪对空鸣枪泄愤,随后开车离去,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中警二分局组成专案小组展开追缉,并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派检察官指挥侦办。

经警方调阅监视器以车追人,于11日晚间10点多在文心南路上将黄男缉获到案,除在黄男身上起获弹匣1个,并于车上起获管制刀械2把。据悉,黄男被逮后矢口否认开枪,辩称只有拿刀恐吓,不过警方依现场迹证及目击证人指证,全案仍依涉嫌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恐吓罪等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建请予以声押,专案小组也持续追查枪枝去向。

中警二分局分局长周俊铭呼吁,民众因私权所生纠纷,应理性处理,断勿动辄以暴力解决争端,警方绝不容许不法行为挑战公权力,倘以身试法,必有决心将涉案人员缉捕归案,以维护市民安心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