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社区找女友「折叠刀猛刺保全」 莽男杀人未遂判5年8月

▲桃园市左姓男子去年4月间凌晨在桃园区某社区欲找女友未果,却与保全起争执,竟持折叠刀刺伤保全。(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左姓男子去年4月间某日凌晨,前往桃园某社区想找女友不成,与社区保全起争执,竟持预藏折叠刀刺伤保全,还抢走其手机,还硬要其他住户帮忙找女友;桃园地院审理后,今(6)依杀人未遂罪,判处左男有期徒刑5年8月;2项强制罪各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1日,全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27岁的左姓男子去年4月12日凌晨在桃园区某社区欲找女友未果,社区柜台与保全人员起口角,左男突持预藏折叠刀,恫吓缴出手机防止其报案,保全惊恐之余缴出手机,左男仍持刀向保全挥舞,并猛刺其腹部、右臀、左后腰与双臂等处,造成穿刺与撕裂等伤害。

左男行凶过程被下楼取信的住户目击,左男再度恐吓住户缴出手机,防止其报警,住户无奈只好交出手机,负伤保全见左男持续对住户恫吓,再度与左争执,住户则趁机夺回手机向社区其余住户求助,第2名住户下楼查看之际,左男再度恫吓交出手机,并迫其上楼找另名承租户,保全则趁机报警处理;桃检调查后依杀人未遂、强制等罪嫌起诉,因左男于5年内再犯属累犯,检方建请法院加重其刑。

桃园地院合议庭审理时,被告坦承强制犯行,但否认杀人未遂犯行,辩称无杀人犯意,法院根据犯罪现场监视录影之勘验笔录及截图照片,应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足认被告犯行明确;法院今天上午宣判,被告左姓男子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5年8月,又犯强制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