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校园偷百件女学生内衣裤 男师离职游走各校没人管

台南高商前庄姓男教师2013年三度潜入隔壁的台南大学晒衣场,偷窃近百件女学生内衣裤。(示意图 /shutterstock)

台南高商前庄姓男教师2013年三度潜入隔壁的台南大学晒衣场,偷窃近百件女学生内衣裤,但调查发现,台南高商事发后未依法进行校安通报和任何调查,还轻易让庄男离职,让他游走各校4年多,直至2018年才启动性平调查,显见程序有重大瑕疵,监察院促请台南高商、台南大学、教育部确实检讨改进。

监察委员纪惠容指出,偷窃女性穿过的内裤涉犯窃盗罪、性骚扰防治法,应以性平事件谨慎处理,但台南高商时任校长、主管竟全然不知,让庄男中途轻易离职,2018年启动性平调查时,也仅建议庄男应受心理、药物等治疗始可再任教职,同时记过处分。

不过,监委深入调查发现,台南市警局2013年就有联系台南高商,将庄男带离学校至租屋处搜得赃物,当时侦查卷都有纪录,与台南高商称不知悉有落差,且有前学校人员指证,警察有来学校带走庄男,都有向校长、学务主任报告,庄男也称,事发后学校有要求他不要到校1周,后续没有召开教评会,他就离职了,显见该校未善尽教师管理责任。

纪惠容表示,庄男任职中坜家商期间又涉及师生性平案件,中坜家商书面通知台南高商后,台南高商还一开始还消极不受理,经教育部和国教署督导后才由性平会调查,但历次性平会也未邀请中坜家商、台男大学学校代表,外部专家委员也缺席,历次会议仅由台南高商自行决议,两次会议分别做成性骚扰属实、性骚扰不成立的决议,调查结果也未通知受害女学生及台南大学。

监院认为,本案涉及制度性议题,庄男涉及2件跨校性平事件调查时间相近,主导启动的学校调查机制却不同,由于修正性平法新增定订「行为人为校长、教师、职员或工友者,应成立调查小组,且其成员应全部外聘」规范,明年才施行,期间当事人权益仍有待教育部积极督导各学校及主管机关确实保护,而国教署也对本案调查程序瑕疵未适时纠正,难谓善尽督导审核责任,

纪惠容呼吁,行调查程序中对行为人不当接触及联系的禁止,未有具体罚则及裁罚基准,损伤受害者权益,让一线人员调查人员错愕,教育部允应将不当联系的样态与罚则运用明确化,杜绝师生权势关系延伸于性平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