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计程车加成 台南、高雄同步10天加收50元
农历春节将届,台南市政府交通局29日宣布,今年的计程车春节加成期间,将从2月5日至2月14日,一律按照原运价再加收50元。(交通局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农历春节将届,台南市政府交通局29日宣布,今年的计程车春节加成期间,将从2月5日至2月14日,一律按照原运价再加收50元;但因现行计费表均已内建春节加成功能,民众直接按计费表金额支付车资即可。另外,考量台南市与高雄市为共同生活圈,因此计程车春节加成期间与费率2市也将同步,避免民众混淆。
交通局指出,台南市计程车在春节期间将循往例加成收费,依台南市计程车运价规定,今年春节加成期间,将从2月5日凌晨零点起至2月14日夜间12点止,共计10天,即农历除夕前4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别依照平常日的日、夜间运价(夜间23点至凌晨6点加2成)计费外,再依原运价再多加50元。
交通局还说,今年共有7天春节假期,考量假期前陆续有民众提前返乡,因此将与台南市共同生活圈的高雄市同步,计程车加成期间同样订为10天,加成费率也相同,除避免民众混淆,也有助两地往来交流。
交通局认为,春节假期市民外地工作返乡,或外出访友拜年、踏青的机会增多,民众利用计程车的机会也大幅增加,为免少数不肖业者借机加价收费,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市府特别统一规定加价标准,并协调业者同步于加成期间搭乘计程车仅起跳金额较平常日多出50元,以维护市场秩序与民众权益。
交通局为督促计程车业者遵守计程车收费规定,也请民众共同监督计程车业者,除下车请向驾驶索取乘车证明外,如有不依规定收费、擅自加价、故意绕道或拒载短程等情形,可记下车号、搭车时间、驾驶姓名等详细资讯,向市民服务热线1999、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06-2629292或110、台南市公共运输处06-2230330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