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呐女在男友面前遭轮暴 6匹狼主嫌被重判8年10月

▲前年垦丁惊传集体性侵案,被害人事后出现严重精神创伤法官重判恶徒8年刑期。(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前年震惊社会的「垦丁集体性侵案」判决结果出炉。一名女子与两名男性友人参加音乐季大湾海边帐篷过夜,意外遭当地周姓男子率5名男子侵入帐篷性侵得逞。由于受害人事后出现严重精神创伤,经最高法院审理,主嫌遭重判8年10月确定,其余3名同伙需付给女方105万元精神赔偿

被害女子(24岁)在2012年4月偕男友和另一男姓友人到垦丁参加音乐季,3人在大湾八宝公主庙旁树林搭两顶帐篷过夜;凌晨3时许,3人在帐篷旁玩扑克牌周男路过主动上前打招呼,坐下来一同喝酒聊天。凌晨4时许,女子表示累了想休息,周男见女子一人在帐篷内,便进入帐篷内试图脱下裤子性侵,被害人惊醒后大声呼叫,两男发现后联手将周男打跑。

不料,心有不甘的周男竟找5名友人报复,6人持棍棒先将林姓男子打昏,喝令女子男友跪在帐篷外,由一嫌控制两男行动周嫌等5人即进入帐篷,合力完成性侵。女友事后出现忧郁、不语噩梦等严重精神创伤,自责的男友也因此罹患忧郁症,法院裁定周姓嫌犯和其他5名共犯,依照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8年10个月,而民事部分屏东地院也裁定六名嫌犯,要共同给付这名女子105万元的精神赔偿,也要赔偿目睹过程的男友32万元,另一名被殴打的男性友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