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车辆通行规则有变!石家庄最新发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车在市区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石家庄市政府决定对2021年12月9日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和2023年1月9日发布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车在市区通行有关事项的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一、由原2021年12月9日《通告》中第一条第一项: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不含国VI排放标准、新能源汽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复兴大街(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调整为:国Ⅵ排放标准的黄牌货车每日9:30至17:00允许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其他时间限制通行。二、将原2023年1月9日《通告》中第一条第二项:国VI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国VI排放标准重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二环路(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调整为:国VI排放标准的黄牌货车每日9:30至17:00允许通行二环路(不含)至三环路之间道路,其他时间限制通行。其他事项仍按2021年12月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要求执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3日

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编辑:杨晨曦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 李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