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爽“遗弃孩子”说起,谁孕育了郑爽这朵恶之花?

昨天下午,热搜炸了:郑爽被曝光不仅结婚生子,还涉嫌遗弃两个孩子,是谁孕育了郑爽这朵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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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浏览了一下与郑爽有关的新闻,得出一个粗浅的结论——如果说郑爽终将走向“毁灭”的话,一定是因为这两个字:自卑。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吃瓜,而是希望我的粉丝和读者朋友们明白,“自卑”有多么可怕,大家必须正确认识自己,战胜“自卑”。

郑爽作为女明星,演技不是说完全没有,但肯定是不高的,哪怕郑爽的粉丝拿砖头指着我的眉心,我依然坚持这一点:郑爽妹子,并非实力派!

然而,郑爽肯定是个大美女。有人说,郑爽的颜值是整出来的。但我以一个直男癌的审美说一句公道话:郑爽即使不整形,也是灰常灰常漂亮的!

郑爽是偶像派女星,也是当下顶级“流量”小花,有她在的节目,就自带网红属性,大家就会关注。从这个角度看,郑爽有没有演技不重要,但她一定是个重量级女明星,这一点,你再否认她、diss她都没用。

(郑爽的话题热度,居然超过某些重大的国际消息)

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郑爽虽然在娱乐圈有地位,也备受瞩目,但从她三次恋爱经历来看,她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卑女生。

我不了解郑爽的成长经历,也不方便把板子打在她父母的身上,但郑爽是一个极其自卑的女生,却是肉眼可见的。或许,跟她的演技备受诟病,也有关系。

郑爽到底有多少感情经历,我们不好说。但从媒体公布且经过她自己确认的恋情,有三段:初恋张翰、二任胡彦斌、现任张恒。

但是,郑爽显然是一个缺爱的女生,在男友面前极其卑微。

为何郑爽整形成癖呢?据说就是某任男友对她的颜值略有不满,于是她疯狂整形。如果不是自卑到极点的女生,是做不出这么疯狂的举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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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与张翰相爱时,两个人年龄都不大,算是不懂事的一对年轻人,郑爽当时很爱张翰,惟恐失去他,我们可以理解为少女最初的芳心萌动,于是患得患失,这是可以理解的。

郑爽跟张翰到底是因何分手的,外人不得而知,但这次失恋,对她的打击是很大的,这从她的第二次爱情就看得出来。

女生如果太过自卑,在择偶时就倾向于找名气、社会地位、经济基础等世俗条件不如自己的男人,而且患得患失,唯恐对方不喜欢自己。

我不太喜欢音乐,对于胡彦斌的音乐造诣不太好评价。但作为媒体人,我对一个明星、歌手的市场“估值”是有直觉的。

恕我直言,胡不仅年龄偏大,而且外型不佳,郑爽找他做男朋友,显然是自卑感作祟所致。是的,郑爽没啥演技,但她是超级流量小花,哪怕他是尊音乐大神,但两人相恋之时,郑爽的市场价值是远高于他的。

胡的粉丝不必喷我,因为任何明星、歌手都有属于自己的时代,不管你彼时有多红多牛,但属于你的时代过了,你就得承认自己的人气和号召力不如新生代,哪怕你的艺术造诣远远高于新生代。这就是娱乐圈的规则。

一个残酷的真相是:除了捞女,那种真心跟老男人谈恋爱的女生,如果不是条件确实太差,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自卑感极强的女生。

郑爽之所以爱上胡彦斌,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当时太自卑了。从她后来写给陶喆的信来看,真的是低到了尘埃却不自知啊!

不幸的是,即便低到了尘埃里,这段恋情依然以失败告终。可以想象,这对郑爽的打击有多大,足以摧毁她作为一个女明星最起码的自信和自尊。

后来,郑爽选择张恒,从世俗角度来看,她等于是“自暴自弃”了。

有一说一,张恒肯定是一个优秀的男生,也很有才华。但请大家一定要正视一个现实:娱乐圈是有咖位的。

不管张恒如何才华横溢,他的咖位就是比郑爽小很多,如果不是郑爽男友的身份,有几个人知道他是谁呢?

如果张恒是隐藏的贵公子、超级“有钱二代”,那是另一回事,但以目前正式披露的消息看,他只能说是个才子。只论赚钱能力和圈内地位,他远远不如郑爽。

郑爽找张恒,就是典型的“下嫁”。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张恒找了这么有名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应该会把她捧在手心里才对,事实并非如此,跪舔的依然是郑爽。

说句实在话,一个女生不管多漂亮多性感,只要性格自卑,至少会失去一半的魅力。所以,郑爽即便是“顶流”,但真正要跟她恋爱、生活的话,不管男生的实际社会地位跟她有多大差距,也会逐渐瞧不起她的。

说得刻薄一点,哪怕是皇帝的女儿,嫁给街头的小鞋匠,只要公主“很自卑”,过不了多久,小鞋匠就敢拿鞋帮子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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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都有两面性。自卑的女生又有另一个特质——“作”。

因为没有自信,她们无法确定对方是不是真心爱自己,所以她需要不断地“作”,通过对方的态度来做判断。而且,她们的“作”是无休止的。时间长了,修养再好的男人,都会对这种女生心生厌烦。

郑爽跟张翰、胡和张恒相处时是否很“作”,不得而知,但根据人性演绎,应该如此。假如有对郑爽非常熟悉的读者朋友,欢迎在留言处不吝留言,“以正视听”。

郑爽自卑归自卑,但作为一个超级流量小花,她还是有自己的骄傲和要求的,这样会导致她变得非常“难搞”。无论是张翰、胡还是张恒,显然不适应这种“自卑+骄傲”完美统一的女生。

当然,爱情失败是双方的责任,不能只怪罪哪一方。

如果郑爽不能正视自己的优劣,不能平和心态,不能战胜自卑感,看不清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可以预见的是,她今后无论遇上谁,都可能是一地鸡毛!

分析了郑爽式悲剧根源后,我们再来看“遗弃孩子”这件事。

郑爽是流量小花,而且自卑感极强,要想维持自己在圈内的地位,她是不敢拿自己的颜值和身材冒险的。她没有孙俪、杨幂、赵丽颖这些女星那样的底气,该怀孕就怀孕,该生娃就生娃,她害怕怀孕生子回来后,大家不认识她了!

所以,“dai孕”对于郑爽来说,是两全其美的事。而且,以她的经济条件,在大洋彼岸找合法的“dai孕”,属于小事一桩。张恒为什么会留在美国照顾孩子?说白了,他的时间没有郑爽的时间值钱,从家庭角度看,他暂时当当“煮男”更合适。

然而,“dai孕”最大的麻烦是,对于父母来说,由于没有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没有承受孕育、哺乳之苦,暂时就不会产生太深的感情。

做完取卵、胚胎移植等手术后的郑爽,就回到国内工作、生活了,她不大可能对那两个正在dai孕妈妈肚子里的孩子产生多么强烈的感情。当她跟张恒的感情出现问题后,她和家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打掉吧”!

不是替郑爽辩护,由于文化原因,国人对于子嗣的态度是两个极端:一是极端轻视,每年全国会做上千万台打掉手术,以前某些农村父母为了生儿子,甚至不惜溺死女婴;一是极端重视,大家做牛做马一辈子就是为了儿女。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在感情发生变故之时,想要“打掉胎儿”简直成了某些人的本能选择。在后台和信箱,经常会收到“我跟男友或老公要分手了,肚子里的孩子要不要打掉”的咨询,我也写了不少,大家似乎见怪不怪了。

在我看来,郑爽当时这样想,与那些想做手术的女生,没有太大的不同。但是,当胎儿已经七个月了,她还想打掉,这就确实太残忍了,网友怎么骂她也不为过。

不过,成也萧何败萧何,美国的某些州虽然dai孕是合法的,但打掉却没那么容易,这就导致了郑爽尽管极其不愿意,依然做了“妈妈”。

有人调侃说,假如张恒不养孩子,坚持把孩子给郑爽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她挂在网上卖掉。所以有网友说,她不被封天理难容。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假如张恒以后把孩子交给郑爽抚养,经过相处,她也可能会爱上自己的孩子。毕竟,血浓于水啊!

今天吃瓜到此结束,希望汲取郑爽的教训,千万不要自卑,否则即使你是大明星,也会做出最差最坏的选择,导致人生走向溃败。

自信的人,才不会被生活和命运辜负;自信的女生,才有光明的未来。宝宝们,千万要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