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房仲捅运将18刀杀人 妻诡辩求交保:他钓虾都怕虾会痛

万华区去年4月发生一起于姓房仲因不满林姓计程车运将纠缠女同事,竟拿蓝波刀猛刺对方18刀,造成对方送医死亡。(资料照)

万华区去年4月发生一起于姓房仲因不满林姓计程车运将纠缠女同事,竟拿蓝波刀猛刺对方18刀,造成对方送医死亡,法院一审判9年8月,高院日前驳回上诉;而于男的妻子在羁押期间请求交保,她说丈夫会发狂杀人是因为「有心魔」,但丈夫平时心肠很软,连去钓虾场也因「怕虾子痛」不敢拔虾嘴,遭法官驳回请求。

57岁于男从事房仲工作,去年4月11日晚间11点多,因不满林姓运将纠缠女同事,从松山骑脚踏车到万华林男住处,在脚踏车上拿起30公分长的蓝波刀,若无其事经过林男身边,转身高举蓝波刀,猛刺林男背部遭到反击,他随后猛刺对方18刀,幸未刺中致命部位,警方随到到场制伏他,而林姓运将因失血过多,送医后身亡。

于男供称,当年因为心情不好,在路上发现林男手中的雨伞像是要攻击他,才用捡来的蓝波刀反击,他强调并未服用药物,也未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林男的弟弟则是痛斥「太可恶」,哥哥家中还有2名念国小的小孩,现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他们;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于男9年8月,高院在本月8日驳回上诉。

据三立新闻网报导,于男的妻子在丈夫羁押期间,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她说丈夫会犯案是因为「有心魔」,但丈夫平时很善良、心肠很软,还说丈夫去钓虾场时,连虾嘴也不敢拔,就怕「虾子痛」,希望法官能给予交保;但法官认为于男涉犯重罪、其恶性重大,无法以具保、限制住居等手段替代,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