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融合 陆招手石化、纺织业赴闽发展

大陆拟建两岸积体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图为江苏暖阳半导体科技公司LED晶片厂房工作现场。(新华社)

为支持福建探索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扩大对台先行示范效应,大陆商务部、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8日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从5方面提出14项措施。包含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如建设两岸积体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助力在闽台企融入等。

《若干措施》第一方面就表明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包含推动福建自贸区对台先行先试,研究制订自贸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并聚焦对台货贸、职业资格互认等重点改革事项;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规则,吸引台湾石化、纺织、机械、美妆等行业项目在闽落地发展,以及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第二方面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品质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准,包含实施两岸货物在通关申报、查验、放行等各环节检验监管的模式创新,落实两岸海关「安全认证优质企业」(AEO)制度互认试点。

此外,还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指导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挥产业优势与对台特色;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包含文创、旅游、数位经济、会展、中医药等领域。

第三则要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发挥福建在数位经济、积体电路、新能源、锂电池、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并支持福建对台合作的平台建设,例如建设高品质的两岸积体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等。

第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大陆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并支持福建对台的会展交流。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包含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与园区建设,例如建设如两岸(厦泉金)合作发展区、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