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么?BBC播放埃里克森画面后甩锅:欧足联操控的

丹麦对阵芬兰的第42分钟,比赛中上演了揪心一幕:丹麦前腰埃里克森在没有身体对抗的情况下,突然晕厥倒地,失去意识

尽管经过及时的医疗救助后,埃里克森的病情得到控制,恢复意识的第一时间联系了国家队队友,但从倒地到离场之间的整个折磨与救助过程,都被负责转播英国广播公司BBC实时且多角度地呈现在屏幕上。而这无疑引起了许多观众业界人士的愤懑。

原因不难解释,BBC的做法已经属于违规。根据英国通信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类似于中国广电总局)第8章第16条(第8章标题为“隐私”,第16条针对“苦难与悲痛”)的转播条例规定

“广播公司不应采集或播放任何陷入危机状况、事故受害者或遭受私人变故的人之画面音频,哪怕事件发生于公共场所。除非得到批准或事件相关人员的首肯,采集或播放行为被视为侵犯隐私。”

在医疗人员救治埃里克森的过程中,BBC不止一次违反了该条例,不仅没有第一时间将画面切回演播室,更是长时间、多角度聚焦事件发生核心位置,通过近景特写采集和播放埃里克森倒地接受医疗救治的画面。

除此之外,他们还拍摄到了事件相关人员,比如埃里克森妻子在场边痛哭的画面——当然是没经过批准或事件相关人员首肯的前提下。

这无疑是在将个人的“苦难与悲痛”长时间公开化。毫无夸张地说,这是明知故犯的违规行为。遭受社会舆论谴责,理所应当。

事后,BBC发言人公开道歉,将责任全部推给欧足联,并辩解称:“体育场内的所有报道都由欧足联控制,比赛暂停了,我们确实应尽快停止转播。”

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次成功的辩解:首先,事件发生地不在英国境内,第8章第16条并不一定适用;其次,假设欧足联果真在体育场内控制了转播权,但欧足联并不受英国通信管理局管理。

尽管如此,如今事件已经引起许多民众的不满,如果BBC之后被判违反广播条例,将可能面临英国通信管理局的诉讼

莱因克尔致歉

而假如事件发生在英国境内,事态处理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不妨让我们再回看三个类似事件:

第一个发生于2008年2月23日,阿森纳前锋爱德华多在与伯明翰队的英超联赛遭遇对手后卫马丁·泰勒恶意犯规左腿当场断裂。

第二个事件发生于2010年2月27日,阿森纳与斯托克城的英超联赛。比赛中,阿森纳中场拉姆塞遭遇斯托克城队中卫克罗斯凶狠铲断,右小腿严重变形

第三个事件发生于2012年3月18日,博尔顿球员姆万巴是在比赛进行到上半场41分钟时,在没有任何身体对抗的情况下,于中圈附近突然昏倒在地。心跳停止长达78分钟,经过15次电击苏醒,比赛随即宣告取消。

回看第一个事件发生过程,你会发现电视转播方始终在近距离抓取和播放爱德华多痛苦和接受救治的画面,以至于屏幕前的观众能清楚看到阿森纳前锋断裂的脚骨已直接戳出球袜。

第二个事件发生后,电视转播方则适时将镜头焦距调远,远离事件发生核心位置。尽管如此,许多观众仍能看到拉姆塞遭受折磨的画面。但之后媒体上流出的断腿画面,确实并没有出现在电视转播过程中。

第三个事件发生后,电视转播方立刻镜头焦距调远,并且切回了演播室。这也是为什么媒体上很少出现姆万巴接收治疗和遭受痛苦的画面。

对比第一个和第二个事件的处理方法,一个值得注意的点在于事件发生在时间点。英国通信局发布这份新版条例的时间点,是2009年12月16日。这意味着,爱德华多断腿事件发生在条例颁布和生效前。没有规定,自然没有处罚。

至于第二个事件与第三个事件的处理方法不同,则更多涉及到条例颁布时间与生效日期。2010年2月,距离该条例生效仅过去3个月,转播方确实做出了反应,但不清楚尺度界限,也不具备足够的应对经验;到了2012年,转播方明显做得更好。

尽管做出道歉,BBC的违规仍然值得媒体从业者警示。毕竟,正如英国小说家兼狂热足球迷马丁·阿米斯所说,如果媒体只一味地追求紧张刺激,那么足球比赛迟早有一天会演变成大型“点球大战”。

而点球,则是对死刑的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