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认「赖清德选前承诺」谢龙介轰:选后操弄司法护驾
国民党立委谢龙介。(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法庭25日判决国会改革法案17项违宪、4项部分违宪立即失效,15项合宪,9项部分合宪须修法,几乎形同「实质违宪」。对此,国民党立委谢龙介表示,总统赖清德选前承诺天花乱坠,选后就操弄司法护驾,疫苗、鸡蛋、光电有没有弊案,立法院想查不能查,赖清德自己承诺的政见,宪法法庭也不认,只要民进党掌权「民主就是民进党做主」。
谢龙介昨在脸书发文,今年5月28日立法院好不容易三读通过的「总统国情报告」、「国会听证调查权」、「藐视国会罪」、「人事同意权」,宪法法庭的7位大法官赶在卸任前,宣布判决几乎全判违宪。
谢龙介贴出总统赖清德选前的政见发表会上,曾称「总统有义务接受立院国情咨询」的报导,对比选后宪法法庭宣判「总统国情报告即问即答违宪」,总统没有向立院提出国情报告的宪法义务,立院也没有听取总统国情报告的宪法义务。
「选前承诺天花乱坠,选后操弄司法护驾」,谢龙介直言,简单来说,疫苗、鸡蛋、光电有没有弊案,立法院想查不能查、人民想知道的都不能知道,连赖清德总统自己承诺的政见,宪法法庭也不认,只要民进党掌握权力,民主就是民进党做主。
谢龙介也整理出四项国改释宪的结论:「总统国情报告」,宪法法庭认为,总统是否、何时、以何等方式使立法院得听取其国情报告,总统自得本于其职权而为审酌决定,并基于宪法机关相互尊重原则,与立法院协商后实施,尚非立法院得片面决定。
「国会听证调查权」,谢龙介说,宪法法庭认为,应由立法院决议,只经委员会之决议,设调查专案小组违宪。违反立法院调查权应由立法院自为行使之宪法要求,自本判决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藐视国会罪」谢龙介说,宪法法庭认为,行政首长之备询与答询,或行政首长及其所属公务员到会说明,均属宪法义务,其义务不履行所引发者,系民主问责之政治责任问题,非可作为刑罚之目的,本条之立法目的难谓合宪正当。
「人事同意权」,谢龙介说,宪法法庭认为,被提名人就有关其资格与适任性问题之答复,最主要的是专业性或评价性意见之表达,与一般诉讼程序之证人不同,非属得以具结方式担保其真实可信之事实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