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受到监管警示

财中社9月13日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9月13日发布的公告,因大恒科技(600288)在涉及重大资产交易时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该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受到监管警示。

事件起因于2024年4月18日,大恒科技披露了拟以3003万元出售全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预计将导致约2400万元的归母净利润减少,这一数额占其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48.09%。然而,早在2024年1月31日,公司就已与泰州园区管委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协议,未能及时披露协议签订情况,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针对该事件,监管部门要求大恒科技及其董监高人员在收到决定书后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规整改,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