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中心公告数学乙考试说明 强调数学B不会被消灭

大考中心今公布「分科测验数学考科考试说明-114 学年度起适用」。(本报资料照片/ 张铠乙摄)

114学年大学分科测验将加考数学乙,大考中心今公布「分科测验数学考科考试说明-114 学年度起适用」,说明数学甲与数学乙考科的测验目标、测验内容、题型、试卷架构,并提供试题示例供参。大考中心强调,11年级无论修习数学A类或B类之学生皆可于12年级修习数学乙,数学B不会被消灭。

全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日前指控,因应大学端考招需求,除了学测数学考A、B,以及分科测验既有的数甲外,114学年分科测验将加考数乙,未料大考中心规画数乙命题基础却是以数学A为本,高二学生恐为了追求选填志愿的最大值多选择修数学A,扰乱分流学习的本意,更可能消灭数B。

大考中心今公布「分科测验数学考科考试说明,114学年起的分科测验数学考科,测验范围包含部定必修及部定加深加广选修,其中数学甲考科的测验范围定为:10年级必修、11 年级必修数学A类、12年级加深加广选修数学甲类。就数学甲而言,114学年起的测验范围并无调整。

至于数学乙考科的测验范围定为:10年级必修、11年级必修数学A类及数学B类均关联的学习内容、12年级加深加广选修数学乙类。

大考中心董事长、台大校长陈文章说,数学乙考科的测验范围,特别在11年级部分,为配合于11年级无论修习数学A 类或B类之学生皆可于12年级修习数学乙,因此定为数学A类及数学B类均关联的学习内容,包含A类与B类之间的关联,以及A类和B类与数学乙之关联。

大考中心说,未来将视高中11年级教学现场的情况,经与各界讨论后再斟酌是否微调数学乙考科11年级的测验内容,如有微调,将尽早公告。

大考中心说,今天公告之考试说明,与过往依据99课纲命题时之指定科目考试数学考科考试说明呈现方式有所不同,不再采行「颗星制」,主要考量应将高中学生的学习主导权还给高中教学现场,大学考招制度也配合高中课程教学现场的转变,非由考试引导教学。

全教总高中职委员会副主委臧俊维说,之前他们的提醒有7、8成都被大考中心采纳,因此114学年分科测验加考数学乙后,已不会导致数学B被消灭。不过数学B是学生修读数学乙的重要基础,数学B课纲上并没有「对数律」,但大考中心却将「对数律」纳为数学乙的考试范围,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