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万达集团等新增被强执12.1亿余元

观点网讯:6月24日,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公司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方影都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春北方影都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该信息显示,执行标的为12.1亿余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健林,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公司由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和王健林共同持股。根据天眼风险信息,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存在2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3.9亿元。同时,该公司所持多家企业股权已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