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招聘乡村医生73名

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的

公 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报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大学生村医数相关情况的通知》《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冀编办发〔2024〕1号)《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冀卫〔2020〕1号)等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7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各乡镇卫生院是大名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下属村卫生所主要承担村级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73人,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实行县招乡管村用和乡镇卫生院承担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同时实行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与乡镇卫生院职工开支渠道相同,享受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同级同等待遇。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3月1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成教以及中专等学历)。专业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5日下午17:00;

3.报名网址:

http://www.bmbmbm.net/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每人限报1个岗位。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取消情况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满分100分),不指定范围或参考书目。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人员另行通知。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共10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交流沟通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4.面试打分。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大名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履行对受聘人员日常管理职责,实行县聘乡管村用,与乡镇卫生院职工开支渠道相同,享受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同级同等待遇。大学生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并要求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

大名县人社局:0310-6586125;

大名县卫生健康局:0310-658286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71872(大名县纪委监委)

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来源:大名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