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清洁工捡垃圾摔断腿要国赔 高市府打拖延战反指控

高雄市一名清洁员在清扫环境时不慎踩进树洞里,造成左脚踝骨折。(示意图/杨舒婷摄)

高雄市一名清洁员在清扫环境时不慎踩进树洞里,造成左脚踝骨折,队员认为是高市养工处没有做好基本维护,才会害他摔断脚,因此要求国赔。没想到养工处反指队员已过求偿时间,不符合国赔规定,但法官发现,队员多次与养工处协调未果,因此非过了国赔法时效,判市府应赔24万243元。

高雄市前镇区清洁工2019年1月4日在进行工作时,不慎踩到人行道上草皮,跌落有草皮覆盖的树洞里,造成左外踝骨骨折、左踝扭伤并韧带受伤。队员认为市养工处没做好维护,才会害她跌进树洞,造成受伤,向高市府求偿国赔27万741元。

但高市府养工处却说队员长期受雇于环保局,曾接受相关教育训练,工作前应该先行查探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并于工作过程中留心四周有无潜藏危险;且阿正求偿国赔的时间已过法定的2年,因此养工处拒绝赔偿。

起初高雄简易庭审理时,法官发现队员提国赔诉讼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若依国赔法2年时效,队员的求偿期在2021年1月就已不存在,因此法官采信驳回队员诉讼,判市府免赔。

但经上诉后,法官审理时发现,养工处未将树洞填补或放置警示,显然有疏失,且队员受伤后多次都与养工处协调此事,只是没有结果,因此判市府应赔队员医疗费、工作损失等金额,共24万2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