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认票不认人」制!未来门票遗失可凭证明入场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打破现行入场券「认票不认人」的硬性规定,未来如果不幸弄丢售票门票,只要演出时没有其他人持同样的票券进场民众就可以持相关购票证明入座,这项规定最快5月就可以公告上路

台湾近年来售票演唱会风气盛,但票劵遗失争议却时有所闻,日前就有罗姓读者向《ETtoday新闻云》投诉,自己购买了张惠妹演唱会门票,却不幸遗失,想向主办单位要求补发,却惨遭拒绝。「认票不认人」的规定让不少人只能将自己的「委屈」吞进肚子里。相关报导

▲日前有民众遗失张惠妹演唱会门票,遭主办单位拒绝补发。(图/东森新闻提供)

根据文建会草拟完成的「艺文展演票券定型化契约」和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未来门票若是若是记名划位,民众只要凭身分证和购票证明,没票也能入座;若是无记名划位票券,只要开场前没有其他人持原票入座,也能凭购票证明进场。

不过,目前草案并不保障类似摇滚区的无记名非对号座票券,毕竟,因为没有划位,民众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座位到底有没有遭到误用,因此,不管有没有其他人持遗失票进场,主办单位都有权利让原票主无法入场;另外,民众若是将遗失的门票转卖给善意、合法取得的第三人,第三者消费权益同样受保障,原失主也只能事后再依法律途径,控告捡到票却转卖的人。

法律人性化是实现法制前提,仅管「认票不认人」的僵化规定将修改,消保官仍希望民众在购票的同时,还是得好好保管自己的票券,以免造成交易方的权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