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艇偷渡來台 2陸人判刑逐出境

曾任石油公司CEO肖姓女子,「担心被大陆追杀」,从香港搭快艇非法从高雄入境,犯未经许可入国罪;作业员周男则是「向往台湾自由」,搭乘装有舷外机的橡皮艇,从台中港非法来台,2案件均遭判2月,可易科罚金。联合报系资料照

大陆人士偷渡来台,该受甚么处罚?曾任石油公司CEO的肖姓女子自称「担心被追杀」,于前年从香港搭快艇出海后辗转抵台自首;周姓男子自称「向往台湾自由」,二○二一年自己驾驶橡皮艇从福建「直航」台中港被逮,二案判刑二月,均得易科罚金。

肖女二○二二年五月五日以港币卅五万元托人安排偷渡,从香港搭乘快艇到公海,辗转由其他船只接应从高雄入境;她随即向移民署台北市专勤队自首,遭移送法办。

肖女称原在大陆辽宁做石油生意,因扩建需要后备产品而到台湾找厂商,不料返陆后遭公安抓走,还注销国籍。辩护人也称肖女放弃国籍后遭陆方追杀,但法院仍依违反入出国及移民判刑二月,得易科罚金,刑后驱逐出境。

另外,周姓男子于二○二一年间驾驶装上舷外机的橡皮艇从大陆福建石狮市附近海岸出海,航行十一小时抵达台中港上岸,自称「向往台湾自由生活」来台。当时曾引发海防松散、国安危机讨论。法院审理后判刑二月,得易科罚金,刑后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