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没毕业自称兽医「骗开刀买猫血」坑老板客户30万 二宝妈惨了

▲宠物店老板遭女员工诓骗。(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一名大学肄业的沈姓单亲二宝妈,自称具有兽医施执照,在宠物店打工,向购买猫咪的顾客狮子大开口要8.5万元,再将一半尾款放入自己口袋,还跟老板称要租借点滴架、支付猫舍住宿赔偿金,送猫去结扎,去兽医公会上课,连续4次买猫血,共26万多元,业者一查才知道钱遭沈女私吞,气得报警逮人,法官依业务侵占罪、诈欺取财罪判处1年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起诉书指出,二宝妈沈女于2023年9月起向林姓业者自称具有兽医施执照,开始在宠物店任职,同年11月3日,一名女顾客到宠物店要买一只8万5000元的小猫,当日先转帐4万元,沈向对方说「我们只能收现金,不方便汇款」只好使用现金支付4万5000元,但这笔钱全被沈私吞入袋。

但沈却向老板说,「等小猫做完绝育手术,才会由动物医院代为收取尾款」,等到老板12月2日联系顾客时,才知道钱都早已进入女员工口袋,于是提告。

检方侦查,沈女辩称,「收猫款45000元后,有跟老板讲,老板同意才拿钱」。但检方依据老板与女顾客对话内容「因为他现金没交出来」、「他说是老板在国外汇款老板可确认」、「坚持要现金」,显见老板并未同意支付,依业务侵占罪嫌将沈女起诉。

另一方面,沈女除了私吞客户买猫费用外,自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28日间,还骗老板要租借点滴架、支付猫舍住宿赔偿金,及向2间动物医院买4次猫血,送猫去结扎等等,累计10次、共26万6500元,涉犯诈欺取财罪嫌。

法官审酌被告趁任职于宠物店,将客户交易款项侵占为己有,再编造各种理由向告诉人申请或预支款项,造成财产损失;念及其犯后坦承犯行,与告诉人未能达成调解,依业务侵占、诈欺取财罪共11罪,分别判处2至5月不等徒刑,共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5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